我於3/22日以1999及行文至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 檢舉三重區即將開幕之婦幼診所 無施工許可證違規施工之事實 五天後收到回文 竟然說要等到4月9日才派員現場勘查 這麼一來 等政府人去的時候 他們早就施工完畢了請問一下各位有經驗的版友 市政府這樣處理流程及時間正常合理嗎? 如果照這樣的處理方式又何必申請室內裝修許可呢? 反正我就硬幹就好了 等政府來查的時候我也差不多要完工了再麻煩大家指導如何加速市府處理 謝謝
有的地方主管單位就是以「看結果」的心態,最後有無違法再說。就算今天到現場了只要他們趕快讓工人溜走,然後主張你不能來我家門內,稽查員到現場大概也吃閉門羹。但台北市真的有GUTS,及便視察判斷有無違法前,還是會先要求施工方停下來,先釐清是簡裝,或有涉及相關法令需要許可等等。要達到環保局空汙開罰,或是其他相關局處出面制止,老實說標準都訂的蠻高的。(通常就要像有些工廠排放廢水讓水質變色等等的嚴重狀況,再加上一點媒體渲染才有關注吧)老實說受損的有時真的是附近住戶的權益,每天粉塵漫天環境髒亂吵雜聲響,很難不讓人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