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故事前先一項聲明
這棟透天厝是繼承的,地上物是違建(無建物保存登記)已是舊有違建,有土地權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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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棟50年歷史的1~4F的透天厝每層只有15坪。
原是祖父希望兒子們要住在一起而購買的,曾經的四代同堂,孫子,孫女,曾孫上上下下跑來跑去。
到我現在祖父已不在,爸爸以及大伯已不在,由我這最小的孫子繼承(購買部份土地)。
曾經找過好幾個代書 都沒辦法辦理建物保存登記,只好放棄。
整棟東補西補的,外人的眼裡是個窄小梯陡的房子,狹長又不通風,又潮濕。
想問問網路神人們⋯⋯
在法規允許內,能否做裝修呢?
新北市違章建築管理法裡我已看了好多遍。
就是害怕被報拆,鄉公所律師也說無解。
求問大家會想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