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senger wrote:
看起來很難成立......店家不是已經叫警察了...有那種妨礙你自由又叫警察來的嗎??
嗯, 我也覺得妨礙自由不會成立. 畢竟是在交易糾紛時, 有叫警察, 店家有權利要你留下來. 不然那天出車禍撞到人, 想趕緊烙跑, 對方不讓走, 那是不是也可以告他妨礙自由呢?!
kirishima90094 wrote:
我看不太懂日文..所...(恕刪)
jokohnson wrote:
從頭到尾,都沒人注意到嗎?問題的癥結是?
"樓主到底付錢了沒有?",
若樓主付錢了,交易成立,店家沒理由會把你擋在門口並叫警察,
從樓主過程來看,店家報警成立,推論樓主沒有完成交易,
意思是樓主拆封了物件但沒有付錢而且想繞跑,所以是現行犯被阻擋,合情合理,
沒有妨害自由。
若樓主已付錢未取件,店家阻擋並報警,那就是店家吃上妨害自由官司,
且店家有詐騙嫌疑,因為交易成立。
這時候消保會才能介入(交易成立)。
去超商開一瓶礦泉水(沒有喝),沒有結帳就出店門口,視同竊盜,這有上過報紙的,
結局是易科罰金,一瓶水十幾元易科罰金少說也幾百元,划算嗎?
書局有些雜誌漫畫書本有封套,拆開來看,沒有付錢就走出店門口,一樣現行犯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