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0408 wrote:
讓小弟想到之前聽廣播聽到的陳進興的例子~
他的小孩送到國外去讀書了,怕的是在國內有人認出會被歧視。問題來了,錢是哪裡來的呢?
他的老婆長年失業且收入低微,怎麼會有錢可以送小孩出國讀書,所以推測應該是陳進興犯案
所得的贓款,但他老婆說那是她的飾品變賣換得的金錢,且出具購買證明,問題就在於無法將
購買飾品的金錢與贓款來做連結...所以變得無可奈何。
是被收養的,不是自費送出去的。
至於他老婆銀行保管中發現的那些金飾,
我印象中是小孩出生時親友送的,
都有附證明(買過金子的應該都知道),
真的拿他沒輒,
他老婆前幾年還爆料在「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