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AYASHI wrote:
其實這系統跟7-11...(恕刪)

就是我是業餘賣家又急著用錢

才會覺得這系統不好....

急需錢中......
羊毛出在羊身上???


......................


純粹說明一下, 一項商品售價: xx10元。 xxx5 元。

消費者也只有一個處理方式。


^^
還要上傳報案記錄才能延遲付款,單單這點就覺得paylink直接把責任撇清,很多的糾紛也許都只是爭議,比如說一個沒出貨(一直沒貨),一個想取消付款,這樣要怎樣報案啊?這機制還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不過有個開始也不錯。

至於手續費鎖定台新就有點小家子氣了,要把平台坐大,這10元真的不應該收。
好歹也算有點進步吧....

支付寶似乎頗被人稱贊的, 不知它過去是如何走到今天的情況..
不是職業賣家,只是自己要賣些舊東西賺點外快的話....

歡迎面交

省運費又兼認識個朋友~

已經出來了 wrote:
不是職業賣家,只是自...(恕刪)


有很多人問一堆又不肯面交的
「如果世界發明以冷笑話為動力源的汽車的話,你已經跑的相當遠了嚘。」
PayLink 這個模式就是完全複製支付寶
支付寶的狀況就是,只要賣家點擊出貨就開始計算時間
七天後就會自動進入賣家帳戶,如果你七天左右還沒收到東西怎麼辦?
買家可以延後付款不需要任何原因,最長延後到 14 天後付款,如果接近的時候還是沒收到
就可以先點擊退款,等待賣家回覆,這時間如果在七天內還是沒有任何回覆,會自動退款給買家
在這個方面底下,其實對賣家是更不公平的

我認為網購原本就是因為保護買家,這個機制才會誕生
因為買賣交易當中,買家是處於比較弱勢的地位,所以限制賣家是應該的
台灣能不能實行,我覺得可以,而且也應該實行

現在是陣痛期,只要 PayLink 上軌道了
大家才會了解這個模式的好處跟壞處
進而選擇其他的方式就後續處理

只是 PayLink 的資料提供太過複雜
當初支付寶只需要有身分證件(台胞證)跟銀行帳號就可以申請
除非你要進階的功能,才需要有大陸當地的保人才可以進行
PayLink 有點太過複雜,這可能是因為台灣法律的關係造成的

2023,Pixel 8 石墨黑降臨
前轉到指定帳戶還需要2~3天的處理,

真是會瘋掉......
乾脆都轉到支付寶去買東西好了.....

還好在露天或奇摩買東西

小錢用轉帳

大錢用面交

省得擔心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要用這個系統先了解下面的條例,目前我是受害者,要等2個月錢才會到我的帳戶,所以建議用這系統要小心啊


您好,

不好意思在此打擾您,此為露天客服主動發信通知,請您不用擔心。

日前接獲物流公司回報,
您與買家amy810915交易的
此訂單編號12021255663380(交貨便代碼C6050405 9236 為”貨品配送遺失”。

商品名稱: 21202105110735 Panasonic-iPod/iPhone/USB薄型組合音響【SC-HC25】 ,

由於系統跑流程的關係,買家仍會收到2次的到貨簡訊通知,
請買家可不于理會簡訊通知,以免勞心買家多跑一趟門市取貨造成困擾。

此貨品確實已遺失,請您依照此mail通知為準,謝謝。

露天已同步發送信件給買賣雙方,
由於部分信箱業者阻擋露天信件,造成會員收不到通知信狀況,
請會員登入至 我的拍賣 > 點選右上方 " 客服 " > " 聯絡客服 " > 處理中案件
即可查詢通知信件,請您再試試看。

關於7-11物流的判賠流程,是至商品寄出後一個月內進行找件動作。

若一個月內貨品已尋獲,我們將協助退回賣家原寄件/退件門市;
若一個月內貨品未尋獲,7-11物流才確認判定遺失,
賠償的金額將會依照訂單『結帳總金額』進行判賠。

隔月月底露天收到超商物流撥款的款項,
露天才能撥款至賣家的超商收款管理帳戶喔,
判賠款項申請流程至少需二個月的時間,
也請您稍加耐心等候,謝謝。

@關於此筆交易的後續處理(關係到賣家的成交手續費),提供以下方法:

若選擇「繼續」交易:

若您有相同的商品,請買家重新下標,請您重新出貨,
由於貨品一旦出貨將無法透過系統提出取消交易申請,
待買家領到重新出貨的貨品(確認買家已領到貨),
請【賣家】直接回覆此信件,並提供 (原商品遺失訂單)1.買家帳號 2.商品編號 3.交貨便代碼,
經露天確認無誤,將協助取消成交手續費。

若選擇「不繼續」交易:

由於貨品一旦出貨將無法透過系統提出取消交易申請,
若您 無相同貨品 或 買家已不需要此貨品,
請【賣家】直接回覆此信件,並提供 1.買家帳號 2.商品編號 3.交貨便代碼,
經露天確認無誤,將協助取消此筆成交手續費(訂單將保留)。

@關於商品遺失賠償:

若於配送期間發生毀損或遺失等情形,依查核結果判定責任歸屬後,會進行判賠動作。

依據「露天拍賣7-ELEVEN交貨便」服務條款:
http://mkt.ruten.com.tw/c2c-delivery/2-2.html(第九.十條)

十、商品毀損或遺失之賠償及責任限制

「超商取貨服務」:賠償責任上限為新台幣4,000元整、或賣家與買家於露天拍賣網站系統中之實際成交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超商取貨付款服務」:賠償責任上限為新台幣20,000元整、或賣家委託代收之金額,以較低者為準。

感謝您的配合,若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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