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以下是我的看法...
任何喝酒以後要開車或騎車的人都是不可原諒的,
他們何曾看重自己與別人的生命財產,更不用說他們的家人,
因為事實已經說明了一切...
凡是找藉口或諉過於人的,也不能掩飾自己曾經允許的決定...
對於幫他們辯解辯護的人們啊,你們也同罪,
社會上就是有你們這類不分是非、顛倒黑白的人,
現在才會亂成一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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