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不是那樣!簽收人不是你,貨運公司理當把人找出來!我之前跟新X貨運合作,當時情況是我寄5件出去,結果本人不在是代簽的,而且只送到4件,但是代簽沒注意!後來我打去詢問並且要求賠償,X竹貨運也願意賠償!我們情況是不同啦,不過代簽是貨運人員同意代簽,而不是你同意,所以貨運公司要負責!
貨運公司不必對令友人負責,因為你才是跟貨運公司簽約委託送貨的人,所以要由你出面。有沒有責任也不是由貨運公司說了算。先去要到簽收單影本,至少要先確定貨運公司有沒有呼攏你;次查簽名之人是誰;再看看能不能找到其他線索可供追查。
前陣子我從台灣快遞東西到大陸,也是有人幫我簽收,而且還是用簡體字簽我的名字,後來我就打電話要求賠償,一開始它也是一直推卸責任,到後來說要幫我找回來,拖了好幾天後一直都沒下文,我當時火大了,每天打電話去跟他吵,到最後他還是賠償我了,遇到這種事千萬不要拖,一定要據理力爭,會叫的小孩才有糖吃...希望你能得到賠償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