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輛擦撞若把過錯都推給對方,誣告罪成立嗎?

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在路上和人擦撞,明明車子沒受傷,對方卻把一些原本就存在的傷痕,賴給你的經驗,很明顯就不是的那種喔,就是傷痕位子是絕對不可能的那種(負責處理的警察先生也認同)肯定對方原本是想黑你,雖然警察先生是希望雙方和解,但是此時卻會有一種被誣賴的感覺,所以突然想到....如果很有把握,那是不是應該要送鑑定,等認定出爐,確定不是的話告對方誣告,各位大大覺得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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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又沒有上法院去告你

那來的誣告?
harukalin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是否有...(恕刪)

對方有去法院告你什麼嗎?
這樣不叫誣告, 是誣陷
誣告不限於向法院, 而只要
"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就構成
所以對方充其量只是獅子大開口亂抹黑罷了

而版大你們雙方充其量也只是民事糾紛而已

若對方沒有"意圖"使版大受刑事追訴的話

是不夠成誣告罪的
想到誣告去...會不會太遠了!
就算是真的,你覺得你要用什麼樣的說法與證據來讓法官認同!?

不要太天真...
警察認不認同,對你的案件基本上是沒有任何幫助!

而且就你的說法來看,他目前根本就沒有誣告的問題存在!

如果用這樣處理方式哪就本末倒置...解決不了事情!
越搞越大,就算讓你告贏了,又如何!花的還是你的時間跟精神

!爽!
(很多人會這麼說,但是看完下面這段話你再來說爽吧)

通常一個月要跑一到兩次法院,大約跑三個月到六個月不等
(只有少數案件因為證據,肇因...等等明確,才能很快搞定)

送鑑定也不是說要馬上就有鑑定報告給你...
必須要先申請初步肇事原因判定(大約要兩個星期,免費用,無肇事責任百分比)
之後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才是送鑑定小組鑑定
(鑑定時間約需一個月,申請鑑定費用3000元,有肇事責任百分比)

從申請到跑完法院,估計約要將近六個月時間
你會不會贏??還不知道!

!爽!<===這個字有時候是要付出很多代價的

記住...
聰明的人是解決問題,愚笨的人是製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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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流程應該如下:

1:先申請初步肇因判定
在報告下來之前,說再多,吵再兇都是沒用的,請保持理性也為之後的發展留下餘地
雙方的筆錄,現場照片,就是用來做為判定的重點,你當時筆錄如果沒做的漂亮一點
就會比較吃虧一點,除了單方責任外,有時候是雙方都有責任

而這個報告通常就能看出誰的贏面比較大了,如果你佔優勢,你就不用繼續看下去了
但如果你不幸是比較理虧的一方,哪就繼續看完下面的東西吧!

2:初步的談判
因為你比較理虧,所以請先釋出善意,用好的口氣,好好跟對方談
對方一定會要求賠償金額(通常也會超出你打算賠的金額),不要急
這時候你可以和對方相約在雙方都信的過,通常就是雙方都不熟識的保修廠進行估價
傷痕的新舊,通常也都能判斷的出來,是騙不了人的,你也不必過於憂心

仔細一點的話則可多估幾家取其平均金額做為標準...
畢竟我們是理虧的一方,情理法...三方面都站不住腳,所以平均金額再多稍微加一點
我認為都還算是合理的,因為對方如果聰明一點的話,他可以跟你要的可多摟

3:談判達成與和解
如果雙方還沒有達成共識的話,則可以請調解委員會(某些區公所及警察局都有附設)
透過第三方做為和事佬,應該就能順利解決,寫和解書,賠錢了事

我教你如何解決問題,但我不教你如何逃避責任

請把這件事當作一個警惕,以後不管是開車騎車都能守法及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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