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確切是何時發生的,說時在我也不知道,因為我家被侵占的土地位在較偏僻的山區。就在上月初,發現居然有人在蓋小木屋,不過重點是開闢的通行道路竟然是我家土地(雖然原有田地已無耕種,但原有林相及岥坎已被破壞)。當下我已先在當地警局報案,可是警察僅拍了兩三張相片說…這無法備案,先到縣府協調,不成再提告。
警察這種說法對嗎?-----「最多只能告毀損,不構成侵占,因無固定建物或堆積物品」。請教了解相關法令的達人,對付這種人要如何比較好?不管土地是誰的,先幹再說。反正協調協調,了不起買下來就好了。

補充說明:土地地目是屬—-山地保育地。
文章關鍵字
去申請鑑界 在鄰近道路的土地那一側圍起圍牆就好了.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財

unfallauto wrote:
去申請鑑界 在鄰近道...(恕刪)

對啊!就這樣辦
然做作一堵牆
敢拆就用毀損罪告他
不過監視器要裝阿

unfallauto wrote:
去申請鑑界 在鄰近道...(恕刪)

+1

郭董就是栽在這

買路財權
king2000 wrote:
對啊!就這樣辦然做作...(恕刪)

問題是...荒郊野外要裝監視器沒那麼簡單阿,拉電就所費不貲而且他要先破壞監視統再將你的圍籬破壞也是沒輒。
知道對象先寄封存證信函,限期要求拆除小木屋,已開道路請恢復原狀,對針對占用使用土地負不當得利(約租金)之責,不然只好法院見,這可以讓對方知道士地所有人已有動作。

剩下請樓下的補充~~
蓋小木屋的地應該不是你家的吧?
他們是袋地嗎?如果是的話,你告也沒辦法贏,因為有袋地通行權,
你只能跟他們求償通行權的費用~

kaymeimei wrote:
蓋小木屋的地應該不是...(恕刪)

此處本來無任何建築(山地保育地),當然也無任何道路。是因他蓋了木屋必須有道路通行,才在我家土地新闢道路。

js-yang wrote:
此處本來無任何建築(山地保育地)...(恕刪)


我的意思就是那塊山地保育地是他家的嗎?
是不是違建這你要請教建管局,
假設不是違建,他合法在該地建了一個農舍(小木屋),
那麼他可以以自己土地是袋地來向周邊土地請求袋地通行權,
而被通行的土地可向他要求通行費,是不能不讓對方通行的...


kaymeimei wrote:
我的意思就是那塊山地...(恕刪)

了解。
不過四週都是山坡地無任何建物,我家土地不是必經之地,只是較近而已。這無法封路嗎?
虛心請教。
另外 山地保育地可以蓋農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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