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補休根本就是對勞工的剝削

應該同時提供補休和加班費讓勞工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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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休的意思~不就是補你多放過的假嗎?

這是方便給勞工連假的好東西

跟加班費啥關係?

難不成~連假也要連~補假還想要加班費??

看不出剝削誰了?
不就是換假嗎

今天換那天....有吃虧嗎

加不加班個案認定.....
樓主的意思是

如園區上班四二輪(每日上班10小時,休息2小時)

因上班時間和一般人星期一到五不同

例 1/1元旦 應休假而上班 應給加班費而非補休..有給加班費可當月發放,補休有時間再讓你休

而年底時未休完的補休 有些公司未必讓你休 而是遞延到下年度..

甚至有些公司一年遞延一年 特休加補休2~40天 不稀奇

過份的是有些公司會要你年底把假休完 未休完自動消失

園區上班特休都休不完 何況是補休!

cuddy wrote:
樓主的意思是 如園區...(恕刪)


我誤會了~SORRY
就小弟的公司情況來看,最慘的是那種上完一整天的正常工時之後,然後再持續接著加班的工時,

這些加班時數不給加班費,只能換成 1:1的補休時數(勞基法是加班前2個小時x1.33,之後的時數

x1.66)然後這些補休又幾乎沒機會休,而且常加班的關係,補休時數愈積愈多,雖然到年底不會消

失,但問題是一樣是休不完,聽說連離職前也不讓你休完(只給休 特休),所以說台灣的職場環境真

的讓人無言。
簡單來說就是吊在驢子頭上的紅蘿蔔
根本吃不到
加班就付加班費就好了,補休???
有空補嗎?
有得看就算不錯了 , 一堆 "上班打卡制 , 下班責任制" 的公司 , 連看都看不到咧 .
其實這就是台灣業界人力規劃的重大缺陷!!

明明你只有6個人力, 規劃時原本計畫也是6個人力投入就有利潤產出

結果老板這個也想做, 那個也想做, 搞到需求變成10個人力

可是老闆又不想多花錢請人, 所以就那6個員工輪著分擔

然後你就得到補休, 但是因為人力不足也沒機會休

年底時公司就會感謝你無私的付出, 把假全部銷掉了...

更慘的是, 公司也沒有因此多賺錢, 到頭來瞎忙一場

這就是台灣......

Kevin4931 wrote:
其實這就是台灣業界人...(恕刪)


公司沒有因此多賺錢 可是有幫老闆多賺了一間豪宅跟2台跑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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