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老公,換了新工作,11月1日開始上班,試用3個月
一週上班5天,早上9:00~下午5:30
只做了2星期老闆就叫他不用再去上班了
原因是這兩星期工作天裡,他有1天睡太晚沒去(沒請假),
加上遲到6次,有一次是下午2點才打卡
他跟老闆說..因為失業一陣子,時差還沒調回來,
但老闆堅持不再聘用,
給了他工資,但沒給資遣費,
於是他要找些人一起去抗議..
我根本不會去參加這類抗議,
是說..有個疑問,試用期被通知不必來了,有資遣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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