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樂死(euthanasia)有「好的死亡」或者「無痛苦的死亡」的含意,一般用於在個別患者出現了無法醫治的長期顯性病症,經過醫生和病人雙方同意後進行,為減輕痛苦而進行的提前死亡。批評者認為此行為有「殺人」或「協助自殺」的嫌疑
目前有安樂死的,荷蘭及其周邊的比利時、盧森堡、瑞士,美國的四個州,還有執行安樂死的天主教國家哥倫比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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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傑克的死對頭好像是誰?
文章關鍵字

mimiro5 wrote:
安樂死(euthanasia...(恕刪)

先把定讞死刑犯問題解決
再來討論安樂死適法性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mimiro5 wrote:
安樂死(euthanasia...(恕刪)

我贊成安樂死,也希望自己在人生末期若因病痛無解,或對社會家人造成負擔而顯然生存已無太大意義,會希望能自由選擇安樂死。
  
贊成阿 我相信以後全世界都會安樂死吧
除非找到能代替電的能源 無汙染
低成本 不然現在...資源有限 經濟又不好
讓病人活著痛苦....
只要看過重症病患的話
你會希望當沒有治癒可能時,可以安樂死

我曾看過重症病患
長輩有一個是癌症末期,到末期時每天時時刻刻都在劇烈疼痛
痛到連最強烈的麻藥都無效了
每天都在痛苦哀豪

由於是末期癌症,身體抵抗力不斷衰退
身體到處都化膿發炎,到處都是傷口
導致身體發出惡臭

可以說身體已經在腐敗發臭了
但由於心肺功能還在,所以意識清醒中不斷受到折磨

家人看到非常不捨
導致家人,每天都在做惡夢

因為那種畫面跟地獄沒兩樣

雖然家屬已經簽下放棄急救同意書
但由於礙於法規,病患必須自我斷氣
醫生不能主動讓病患死亡

所以那位長輩在臨走前整整痛苦了20幾天
在這20幾天痛到無法入睡
在病床上被折磨到求醫生讓他死


但由於礙於法規,病患必須自我斷氣
醫生不能主動讓病患死亡

只好讓他不斷痛苦被病魔折磨20多天

瘦虫弱精 wrote:
先把定讞死刑犯問題解決
再來討論安樂死適法性


請問這兩者的關係是???
我認為應當是把流浪動物零安樂死拿來比較才是~~
而且歐洲國家沒死刑,其中幾個國家有安樂死喔,兩者並不衝突

mimiro5 wrote:
安樂死(euthanasia...(恕刪)


我贊成安樂死

沒親眼看過 照顧過病人的人 是不能理解為什麼要提倡 安樂死 這行為
我是偏認同的
因為之前去醫院照顧阿姨
旁邊的生病的阿公在洗腎
他一直發出喉音:「啊~~~~」
我聽了其實很難過
他的家人在旁邊也很無奈

我覺得人生走到最後
還是要保有尊嚴
如果可以讓他好走
何樂而不為?
雖然會很難過
我覺得也是很兩難的事
莫零 wrote:
請問這兩者的關係是...(恕刪)

一個是道德一個是法律
就台灣現在情況
歐洲沒死刑是他們的事
「世界上有兩種無窮無盡:一種是宇宙,一種是人類的愚蠢。......」/愛因斯坦
我贊成
尤其在少子化的時代
老年如果在長期臥榻病痛中
又無下一代的輔助
真的是活在水深火熱中(安養院常見臥病老人遭虐或不人道對待新聞...但已臥病在床了 又能怎麼起身去捍衛自己的醫療尊嚴呢)
不如安樂死
財富無下一代就捐作公益
總比拿來打已經藥石罔效的針劑要有意義的多...
也可讓醫師有更多時間救能救得回的人
這也算是安樂死的另一種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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