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老婆的預產期是在12月初,公司卻突然在上週以口頭告知她被資遣了,希望他待到月底就好,而且其實暗地裡早已錄用一個新人,在通知我老婆資遣後的隔天就要我老婆辦理交接(可見早就計畫很久了),而且我老婆的工作不單單是交接給剛來的新人,還有一部份是交給舊員工,可見原來工作的負擔有多重。
老婆再這家公司的資歷是一年多,當初一發現懷孕就馬上告知主管這件事,公司並未因此而減輕他的工作負擔(我們也並不奢望)反而加重他的工作量,因為擔心懷孕造成公司負擔而惹人閒話,平時都加班到晚上8,9點才下班,而且還得遭受主管及老板的百般挑剔,沒事就挑些雞蛋裡的骨頭來把我老婆臭罵一頓,老闆曾經在她懷孕八個月時把她叫到他的辦公室一罵就是兩個鐘頭(而且都是用站的),我老婆想說因為再不久就要生產了,為了兩個月的產假及一個月的生產给付,所以她都忍下來了,想說盡量撐到生產後再說,沒想到她們公司竟然會做出資遣這種事,姑且不論道德良知的問題,我認為法律上(兩性工作平等法)應該還是能還我們一個公道吧。
小弟發此文的目的是想請01上有此經驗或對於這方面比較瞭解的朋友能給我們建議,到底要如何對抗這種無情無義的公司。 目前我們有詢問過勞工局,但是公務人員的回答多半是不外乎要去蒐集證據、錄音....來舉證公司是因為懷孕來資遣你的,但是說實在的舉證這件事來說對勞方來說是相對困難的,比如說想取得自己的出缺勤紀錄,刷卡紀錄都是要透過公司,所以幾乎是不可能拿到的,其他什麼錄音啦更是有其難度,公司絕不會笨到直接說出是因為懷孕所以要資遣你這種話。
因為現在離公司提出的10月底只剩下兩週的時間,我們是不是要在這一段時間內有所動作,如何才能確保我們的權益呢?當然目前的想法是不管能不能得到應有的補償,最起碼要讓這種老闆知道不是所有的勞工都是逆來順受的接受他的壓搾。
真希望我們的法律真的能保護基層勞工的權益。
公司如果要開除員工..應該要將理由報到勞工局..這樣子..被開除的人才可以請領失業給付.
所以...公司應該也只能...
1. 柔性勸退...
這個是最常用的..這樣公司不用呈報政府機關...也不用付資遺費用
2. 強硬開除...
這個是大家都不想要看到的...
但...公司能用什麼理由呢?...也只能一直雞蛋裡挑骨頭吧...所以還是多會使用第一個方式.
雖然勞基法應該有規定...孕婦是不可以過度加班的...您的太太其實可以不用硬要加班..
但是..公司都這麼機車了...會一直挑著骨頭的話...
真的建議...還是不要再呆下去...會比較好...這種公司..還是不待也罷..
如果...真的還想要在原公司工作下去...建議是兩方好好的談一下...
公司當然是不想要付產假期間的薪水..若您的太太還需要這份工作...可以兩方再協調看看...是否有折衷的方式
若是公司太強硬...最後也只能訴諸法律..但...一定是兩敗..(公司會被罰錢..但您的太太也應該待不下去了吧)
之前我們公司也有類似的狀況~
你可以參考下列這篇回覆,希望對你們有所幫助~~

Yahoo知識+
即將生產的我 面對公司人力縮減 我該怎麼辦?
(因為字數不夠所以只好再多加幾個字)

孕婦面臨資遣
johnny0120 wrote:
公司只有口頭告知我想...(恕刪)
樓上的大大說的很對~不要填寫離職單!!
基本上公司若有資遣員工需有理由,若因工作不適任需公司需提出證明
例如公司有明確的目標未達成有輔導後仍無效,或公司有給予轉調的機會仍不合適
而員工本身可提出要求補嘗~除了資遣費,另可要求產假的薪資,其它要注意的勞保局的生育補助需在投保的情況下才可申請~
不要主動填寫離職單,上班仍照常去上班打卡(就算公司叫你不要去,還是要去!主要是要證明你有上班意願,是公司不顧用),可找公司高階主管(能有權力發談金額的人)談條件~
最後~祝你們好運,多做些功課保護自己,談判也比較有利,勞工局每個人處理的態度不太一樣,假設台北縣的回答不滿意可以打台北市的問看看(不過處理還是依公司所在地處理),多打多煩勞工局,他們也會開始注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