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ISKI2000 wrote: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搞錯道歉對象,其...(恕刪)
現在的我一肚子火,有人以正義的名義隨意制裁不分尺度,這是以正義為名的心理異常份子還是正義敗類???
須要搞到這樣嗎?竟然真的有人傳訊息給他老師,現在他老師拒絕接受道歉也不給機會。你個死王八蛋,你要誤年青人的前途??他被開除無法畢業你覺得好玩嗎?明知他會因此完蛋你還故意送他去死?這算正義的本質嗎?
以正義為名的惡戲他人前途,他就算有錯要下這麼重的手??在這裡搖旗吶喊的人都不是個東西
...(恕刪)
ddt3000 wrote:
幫你護貝一下我想你應...(恕刪)
我只勸他趕快向老師道歉,
畢竟受傷害的是他老師,
wwf75517因與該老師有糾紛,
而上網誹謗,
這是有法律責任的,
我備份是我知悉保留證據之重要,
因你不能以為刪除了這些內容,
就當沒發生過這些傷害他人之事,
所以我才勸你趕快向老師道歉,
只要老師原諒你,
當然就沒保留證據之必要。
老師及主任之信件是誰發的,
不要賴到我頭上。

至於其他網友不理性之發言,
我最近學會不計較。
我思故我在~ wrote:
ARISKI2000 wrote:
無圖示ARISKI2000
文章編號: 13492440
文章日期: 2009-07-22 17:40
» 67
台中小康 wrote:
樓主搞錯道歉對象,其...(恕刪)
現在的我一肚子火,有人以正義的名義隨意制裁不分尺度,這是以正義為名的心理異常份子還是正義敗類???
須要搞到這樣嗎?竟然真的有人傳訊息給他老師,現在他老師拒絕接受道歉也不給機會。你個死王八蛋,你要誤年青人的前途??他被開除無法畢業你覺得好玩嗎?明知他會因此完蛋你還故意送他去死?這算正義的本質嗎?
以正義為名的惡戲他人前途,他就算有錯要下這麼重的手??在這裡搖旗吶喊的人都不是個東西
恕刪)
幫你護貝一下
我想你應該會收到律師信
真的
阿彌陀佛
老大保重喔
記得要將律師信開箱文喔
千萬要挺住喔
別過一小時又來po道歉文
(恕刪)
怎麼一堆人一直提到法律層面呢?
律師信是啥洪水猛獸嗎?收到律師信又代表什麼呢?
請先審閱過相關法律條文跟案例再來說這些話吧!
ARISKI2000所言並無明確對象,要找律師提告,
哈!我看他寫訴狀會搞到頭很大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