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intman wrote:
你只說了部分, "P...(恕刪)
我覺得,你錯了...
依照法定無罪推論原則,是警察要證明下載的東西是真的。
就目前這個程序而言,我想應該是警方、檢方,那邊已經知道下載的這個東西確實就是那個影片,而且有經過影片的所有權人提出告訴了。要不然,警方檢方根本不會吃飽太閒去處理這個事情。
基本上P2P這種行為,下載已經構成『複製』,上傳已經構成『散佈』,這種行為是確立的。如果下載的人沒有合法的使用權,比如說購買正版的影片,否則都是非法複製。
至於散佈,這個就好玩了...
如果不是已經下載完成的東西在散佈,我覺得應該不夠成散佈的罪責。沒有下載完全的東西,不論是不是假檔,搞不好連『開』都有問題了,當然不夠成散佈的罪責。不過已經下載完成的東西可就不同了,因為主體已經是很明確的物品,不論對方是否只下載部份或完全,提供下載的人就可以符合散佈的罪責。
綠巨人浩呆 wrote:
我們兩個都承認確實有下載影片,但表示我們不知道事情嚴重性.....
那位警察建議我們去找律師,要我們星期五前把人找好再過來,我當下一聽還搞不清楚,
我只不過下載兩部電影有必要找律師嗎?
警察就問我們是否願意跟對方合解,還拿美商八大影業的授權書給我們看。
裡面要求十萬到五十萬不等的損害性賠償,...(恕刪)
沒做筆錄移送嗎? 著作權法是刑法耶,怎能讓你私下解決.......會不會警察有問題...已經跟代理商合作了...
IP並不能成為你犯罪之唯一證據,你承認就已經自白了......我想沒的救了.....如果將來與廠商和解後又沒移送,這亦代表警察真的很有問題......已經成為打手......如果鬧大了應該是一個爆點....
你實在太輕忽著作權法了...之前都已經跟你強調是刑法了....你竟然還抱著"只不過下載兩部電影"的心態去警局.....就好像你搶奪人家皮包後,卻發現裡面只有一包面紙,你自以為沒事,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
綠巨人浩呆 wrote:
警察就問我們是否願意跟對方合解,還拿美商八大影業的授權書給我們看。
裡面要求十萬到五十萬不等的損害性賠償,我們看到差點沒傻眼,這種金額會不會太扯了?
現在我跟朋友都不知該如何是好,星期五片商代表會過來跟我們協商。
唉,租部影片不過100元,如果真的得賠這麼多錢!那還得了!真是悔不當初…
...(恕刪)
果然.... 抓這個比賣影片好賺!
之前是抓在網路上賣境外正版片的,現在沒得抓了改抓P2P!
賣一片台灣正版片能賺多少? 還不如抓這個比較快...
我猜樓主100%一定會跟他和解的....
不要再下載了...
去對岸買比較快,又便宜! 一片才RMB5-6,看完就丟輕鬆無負擔!
更讚的是還有出版商,文號,精美盒裝,"應該是正版"的吧?
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
沒有常識就去演新聞
imcrazy wrote:
做筆錄移送嗎? 著作權法是刑法耶,怎能讓你私下解決.......會不會警察有問題...已經跟代理商合作了...
IP並不能成為你犯罪之唯一證據,你承認就已經自白了......我想沒的救了.....如果將來與廠商和解後又沒移送,這亦代表警察真的很有問題......已經成為打手......如果鬧大了應該是一個爆點....
你實在太輕忽著作權法了...之前都已經跟你強調是刑法了....你竟然還抱著"只不過下載兩部電影"的心態去警局.....就好像你搶奪人家皮包後,卻發現裡面只有一包面紙,你自以為沒事,其實是很嚴重的事情....(恕刪)
講到這個跟之前網路抓人賣DVD的釣魚差不多....
也是說可以和解~不和解就是看檢察官起不起訴......
這種情形可能是國內代理商
樓主知道是那家公司告你嗎?
可否po一下給大家知道
警方說從中華提供的IP流量得知樓主有下載該影片
問題是知道電腦的人都曉得檔案是由010101所構成
今天就算是流量也應該不知道下的檔案是什麼鬼,頂多就是看到一堆數據在跑
在下懷疑是
應該是代理片商或者警方"有使用P2P去抓該檔案"下來確認之後才從上面的交叉連結IP
抓到樓主,如果是這樣,不構成釣魚嗎?
再來,就算是代理商自己從P2P測試下載,那麼代理商自己使用P2P不也成為散佈了???
所以代理自己散佈然後報警抓人???還是警察散佈釣魚抓人???
樓主太快自白了,警方是很有心機的
今天中華電信再神通廣大,在下不太認為可以知道每個用戶正在下載什麼檔案
或許可以依流量判定,但在下認為那不準確,甚至可以說假設性在下載空白檔案
就像你中華提供測速的空檔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