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英典最終慘敗」 四份不起訴+駁回判決書。2018/04/19更新-林英典過世

國家的司法制度生病了
jackwow wrote:
「法律分享-林英典最...(恕刪)
樓主你好,我也是苦主之一…也是訟了兩年…去年的十一月底才結案…

結果當然是無罪。我運氣不太好,被起訴了…因為遇到了一個沒看案情的檢察官,想用簡易處刑混過去。

還好法官有看案子,直接就判無罪了。上訴之後也是駁回…

一來一回就兩年去了。

所以說…爛的檢察官也是害人不淺。

恭禧你了,也恭禧自己…這是去年就開心的事之一…
太好了也恭喜您脫困!!

因為小案件容易被忽略,加上起訴書被林英典洋洋灑灑寫得很生動又嚇人
您剛開始運氣確實不好!我個人研判檢察官剛好不認識林英典
所以才小不心起訴你,不過後階段也不錯啦被法官駁回!

我這案子在檢察階段有跟書記官聊過
原來檢察官、法官都知道這號人物,他在司法界非常出名
只希望我再下次開庭時說話別太刺激他哈哈哈哈

切記!
在法庭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
每句話都要跟律師朋友討論、以及草稿...

不過林英典的案子都是敗訴居多
要被他用"妨礙名譽、毀謗"之類告贏的我還真沒看過
反而看到很多都是和解....實在是...朋友記住啊!千萬別和解
這篇文章一定要頂!

誠如樓主所說,在法庭上一定要捍衛自己的權益,也多跟律師朋友諮詢。
多跑律師事務所,多看法規條例。

頂這篇文章,也是告誡網路上愛告人且濫用法律資源的網友的一種警示。
不過還是建議各位,有證可稽的發言一定要謹慎

請參考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 台中地方法院 100上易416判決內容

當事人到底多有名,請各位自行評斷,只是連不公開的答辯書內容也當提告依據,已經超越我等凡夫俗子的思考能力,重要的是被告在原告上訴後判賠,請各位務必當心
所以還是建議大家
網路上留言盡量還是要避免情緒性的字彙
http://www.tanews.org.tw/info/13570


一路好走

changold2 wrote:
http://www...(恕刪)

挺錯愕的

RIP
changold2 wrote:
http://www...(恕刪)


嗯哼~
看來大家消息很靈通Google也湧入大量搜尋紀錄


(▲圖片取自Google搜尋列2018-04-19)



(▲截圖自葬儀社粉絲團2018-04-19)



(▲截圖自"新視界部落格"、也是其中一位被告 )


前陣子也意外得知林英典過世,曾與此人交惡過能100%確定儀照是林英典本人沒錯!

(▲網頁截圖)


如果這台Canon單眼時間無誤的話(那公祭日期),更能驗證我這兩年的疑惑,因為在司法索引已經找不到新的相關判決書了,也就是說不再有可憐的被告了,能確定外界口中的訟棍已被天收回。

疑?「訟棍」不是我說的唷!我只是引述外界對林英典上百件的訴訟案+索賠金之行為稱呼唷~

(▲圖片取自Google搜尋2018-04-19)

該文章出自葬儀社,歌功頌德的作文看看就好
當時與林英典交惡的電話錄音、和警局筆錄的樣子完全不是這回事

菩薩?

(▲網頁截圖)


一般人難以體會被林英典那2年多纏訟
像我這樣的受害絕對超過上百人
在當年我們MSN可是還有被害群組

最後我要表達的是 人在做天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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