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 wrote:
所以用此福利吸引人之後
就『沒義務履行』就是了 ...(恕刪)
以當年的時空環境來看,這種福利根本就吸引不了有能力的人投入公務員;這個方案主要是照顧那些已經是公務員
的人,而不是吸引人才的工具,我看你根本沒弄清楚為什麼要立這個法!
優惠利率的立意是好的,不過不是用保障倍數而是保障利率%數,這點就很可議了,要是以現在的眼光來看這種
立法的技巧根本就是自肥,只不過是因為現在的利率差距太大,問題才浮現出來。
當年郝背背不是說過,"朝令有錯,夕改又何妨"嗎?為什麼這種不公不義的政策就不能修改?從保障利率改成保障
被數有那麼困難嗎?還是在位者只想維護自己的死忠票源?
老實說,這個版上有人老是在玩圍魏救趙的把戲,實在是很有瓜田李下的感覺...........
若用現在的角度去看以前的軍公教,當時經濟起飛,繼續任職軍公教的人確實傻了一點
以前我老爸原本可以去台電上班,但是在外面工地上班一天多少,而在台電裡面上班又是多少,差了快兩三倍的錢耶
我爸當初就選擇繼續在外面上班,就不去台電工作了
現在台電一有缺,我老爸就趕快叫我弟去考試,趕快討個金飯碗
時空環境不同了,以前的歷史共業,現在大家都要承受,我到覺得合理
大家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才還一些,大家就嘰嘰叫
大家不要把自己看扁了,台灣人沒這麼沒擔當
就那些無視歷史共業,想要捨棄另一族群的人,根本就不適合在這條台灣船上
勞工好好打拼,老師好好教書,軍人好好保衛國家,公僕不要怠惰
我就不相信臺灣飛不起來
台灣人不需要強人(什麼事都做的人)
而是需要一位強的領導者(懂的規劃正確事情給台灣人做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