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撇開消費市場不談,光我在台灣觀察到的一窩蜂現象就有...沙石車撞死人一窩蜂,火災一窩蜂,掉錢一窩蜂,蛋塔店一窩蜂,奶茶店一窩蜂,LCD面板廠設廠一窩蜂,DRAM代工廠設廠一窩蜂,VLSI代工廠一窩蜂,LED芯片廠,背光模組廠一窩蜂...很多很多一窩蜂,族繁不及備載.
不過比上不足,比下有餘,值得慶幸的一點是,台灣消費者,台灣客戶,基本上都還比較有情有義,以我跟大陸客戶往來的經驗,大陸客戶簡直是無臭無小又無情無義,為了個人採購績效,他可以到處去比價,還把A供應商的報價單 + E-Mail原封不動,內容完全不刪也不改,就發給B,C,D,E,F供應商,就這樣轉來轉去,玩來玩去,目的就是要最低最低的價格,古人說啥見面3分情,根本是狗屁,把你吃乾,喝光,該拿的全拿,但一點忙也不幫.
所以...我覺得我們台灣客戶跟大陸客戶相比,真的是很Okay的啦.
dregspan wrote:
按照你如此正義敏然~ 廣為大眾著想的個性 , 我誠心請求你 , 開一家加油廠 , 先為台灣民眾跟中油
及台塑惡拼一下油價 , 不用到比到幾百年前的價 ( 那時候也沒人賣石油 ) 就恢復到民國80年代水準
就可以了 , 然後再讓我們這些加油人士到貴加油站去加個可以惡性"砍價"的油 ~ 如果不行的話 ~ 請
你帶我到北韓住吧~
錯,我要辯護的不是為大眾著想,而是自由經濟制度。
假設政府對石油產業沒有任何管制,對中油沒有補貼。當石油產業是一個有利潤行業,自然會引來競爭,那並需要任何正義感,只是資本家的逐利而居。
我要澄清一下,在殺價者前沒有惡性、也沒有理性,那是人性。
老闆會賠本出貨,那是他的手段,把對手趕出市場;當競爭者變少,剩下來的存活的資本家便可以提高售價來增加利潤;當利潤很高時又會引來新的競爭者,只有當競爭者剩下一個壟斷市場時,對消費者才是不利的。所以這是政府訂反托拉斯法的意義。
至於你說惡性競爭下倒閉的廠商會使消費者沒有售後服務,沒錯,這是資本主義的不完美,它不是完美的,卻是眾多制度最好的。這是消費者對自己選擇所負的責任。當你用同規格價差超過50%買便宜的倫飛而不買Sony的筆電,你應該不會渴望兩者的品質與售後服務一樣的吧~兩者的價差就是品牌的價值。
所以如果你不想墮入殺價的紅海,就必須提供不同的服務來突顯自己的品牌的價值。
同一件貨品貼上聯強的通路標示可以賣貴一點,是因為它有不一樣的服務,「30分鐘完修」,「今晚送修,後天取件」。
不管他是惡性,還是理性,比價殺價是消費者的天性,永遠不會消失。
想辦法為自己的服務增加不一樣的消費者體驗,創造自己的藍海吧!
東方海皇 wrote:
大大說話好有學問,好有道理喔,允許我把這段文章收藏起來,然後...
謝謝,不是我有學問,我只不過把一些經濟大師的理論整理出來吧了。
有興趣可以看這本百辯經濟學
裏面會讓你對自由經濟有不一樣的認識。
那間公司有製造跟自己的販賣所也有賣到大賣場
我還是員工的時候
一樣的東西一樣的建議售價
"賣價5990"
我會堅持賣客人5990
客人一次買多東西或態度很好很熟的客人
我會賣5900我不會再低於這個價(我承認我是不好的業務我這個人是公平原則)
某業績高的店可以賣5000
這個價是我們連報備都不會過的要賠差價
還有更誇張的某主管自己去業績高的店自己報備自己核單3500就可以過了
又如我們去資訊展
第一天 一台NB給我的成本價24900
第二天 變24500
弟三天 可能23500就可以賣了
厲害的業務可能第一天就在賣24000
賣到第三天賣了5台
統一回去報備還有高賣獎金
所以你真的確定你看到的是成本價
又如有些廠商會給台數高的店家更低的成本或是配件
只要把配件在賣出去就能補回差價了
另你說的店家倒了買的東西怎辦
我想你這點就大錯特錯了
只要我買的是"公司貨"
店家有幫我蓋保證書
我管你是不是當天或隔天倒店
我找的是廠商不是找你店家
還有贓物
盒裝保證書製造號碼與機體製造號碼一樣
就算是贓物舉證也不是由我來舉證
畢竟我是花錢買到的
回應 德爾斐 :

這樣講公正多了~ 剛剛怎麼不這樣講 !!回應 大紅荳 : 建議你 ~ 有空的話~ 把這篇文章跟其他回應文看一下 ~ 辛苦你喔
回應 德爾斐 : 目前要我看的書已經累積到四本了 !

回應 joejerry : 目前公司貨店家已經拼到跟誰買的找誰保固 , 不然就自己找原廠 !
贓物事件的話 ~ 請你有空至GOOGLE搜索一下有案例 , 有人就是買到贓物 , 後來送
修還被扣下贓物 , 還要到警察局作筆錄 ~ 哭得那人 ~~ 唉 ~
總言之 , 殺價並不是不好 ,太過火就不好 ~ 店家惡意拼價也不好 ~
謝謝各位指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