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只是浮雲 wrote:剛剛跟家人請出來去橋的人討論過了,對方先收了30萬,後面再要求50萬外加醫藥費全付,討論好後也跟警察那邊打過招呼了,事情應該沒什麼事了 八十幾萬耶,就這樣沒了,你看多不值得水晶骷顱 wrote:肋骨斷三根算重傷害 不算啦,肋骨斷三根不算重傷害,刑法上講重傷害都是斷手斷腳少一邊眼睛耳朵聽力或傷害生殖能力之類,斷肋骨不會被認定為難治或不治的重大傷害.
人生只是浮雲 wrote:剛剛跟家人請出來去橋的人討論過了,對方先收了30萬,後面再要求50萬外加醫藥費全付,討論好後也跟警察那邊打過招呼了,事情應該沒什麼事了,唉下次還是別太衝動,噴了80多都可以買台房車了也太貴了真敢開...(恕刪)
不知樓主是否還年輕,想當初我19歲時脾氣也很容易暴衝,跳上過一台佔我家車位的車子引擎蓋上,引擎蓋當然凹了,後來不知家人是怎麼解決的,後來大一點開車遇到不爽也會想著椅子下有拐杖鎖隨時可用,不過還好都沒用過,衝動造成的後果可能超乎自己的想像,希望樓主能學到教訓也能順利合解!
我可以幫你按個讚並且奉上五分嗎?有錢、有力氣痛扁人渣、替天行道,這簡直就是台灣版的蝙蝠俠嘛....話說八十萬好像是行情價,十幾年前我在台北兩位鄰居只因為落葉飄到隔鄰院子吵了起來,一個被打斷手臂也拿了八十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