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henryblue wrote:
感謝你的指正~~我會在多方面了解。
若1~2審不需要法律諮詢,我想一個人不需要律師
應該也可以輕鬆就打贏官司。
只是需要再查詢關於撰寫狀紙部份。


存疑中
01上那麼多說要告人的
報案三聯單開箱的也有好幾個
還沒見過輕輕鬆鬆就打贏官司的
甚至連打贏的我也沒見過
希望你是第一個

henryblue wrote:
感謝你的指正~~我會...(恕刪)


狀紙不會難寫啦

把你要告的內容簡單扼要的寫出來

並把想要告的罪名與法條一併寫出

還有對方的罪刑證據

越齊全越好

以上狀紙與證據準備齊全之後

就可以到地檢署按鈴申告了

按鈴申告之後

就會有檢察事務官開庭訊問你為何要告

大約經過幾個月之後

會通知兩造到地檢署開偵查庭

不過對於這種微罪

檢察事務官通常會希望和解的

除非你堅持提告且證據齊全有勝訴的把握

不然時間與金錢都將浪費掉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存疑中01上那麼多說...(恕刪)


應該都是和解了,看九族那篇就可知

tszshan wrote:
狀紙不會難寫啦把你要...(恕刪)


按鈴控告,那是給人作秀的
地檢署旁邊的法警不會要你按鈴

寫訴狀也沒用了,法警會要你直接現場寫,把其他證據帶齊就好
好了,就會要你去第幾庭等開庭,就先初步問你要告什麼有的沒的

小弟的小小經驗



永福店,福德店,太子店達成!,莊敬店?金陵店等我阿!!

aaronyih wrote:
應該都是和解了,看九...(恕刪)


我之前提告就是先把訴狀先寫好

以及證據準備齊全

去到法警室報到旁邊是真有申告鈴

不過我是直接問法警

其餘流程和你差不多

之後桃檢通知我三次去開庭

結果對方都不到

最後一次開庭時

檢察事務官以電話通知對方三次未到庭

將依法通緝拘捕到庭

原本可以和平解決的

對方不敢出面把自己搞得被通緝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

夯兲巭 wrote:
週五了沒 週五了沒週...(恕刪)


報告,今天星期三!!
開版的應該沒爬過bmw cct那棟大樓吧
那棟大樓的樓主用功多了
henryblue wrote:
在閒聊板>有種...(恕刪)


字幕好難做,搞了好幾個小時~~~






精神上支持樓主
夯兲巭 wrote:
週五了沒 週五...(恕刪)


我今天問我隔壁上國小一年級的小孩,今天星期幾?
他很大聲的告訴我:今天星期四呀!
我很訝異~連小孩子都知道~居然有人會到版上來發問?
henryblue wrote:
我今天問我隔...(恕刪)



明天就看你表演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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