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18歲,有駕照,憲法不保障騎車行駛的權利嗎? 9月5日更新

校規規範的是在學校 內 的行為

並非規範在學校 外 的行為

而所謂的學校自治或是相關的釋憲也是基於這種原則

你學校在裡面要怎樣惡搞好吧就給你個學校自治的美名

可是不要以為這種邏輯就可以在外一體適用

例如一個最簡單的邏輯

學校規定上學要穿校服(在內)

可是不能規定出了校門之後校服就一樣要穿校服(在外)

因為學生出了校門外的行為是由法律來規範的

只有當在學校 外 的行為違法的時候學校才有可能依照違反校譽做一併處理

不然校規是管不到學生在外的行為的

可是一堆人硬要將規範在學校 內 的行為

要無限擴張至學校外只能說管太多

只能說很多人聯想過頭

同樣是學校

今天台大校長說為了學生好以後學生不准騎機車上學不知道大家反應如何

木木 金奇 wrote:
PS補充:有網友回覆是要就讀這間學校,要照學校遊戲規則走,但是今天學校的規則有凌駕於"憲法"嗎??

憲法22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校規無牴觸
學校就是一個小社會的縮影
你所想的,就是妨礙該小社會的秩序
所以你的作為與想法並不受憲法保護....
雖然校規內容可能牴觸憲法內容
但...學校又不是只有一間
找其他可以騎車上下學的學校啊
憲法也有賦予您換學校的權利喔
換學校是權利,不換學校也是權利

沒有說我要騎車,就得放棄不換學校的權力吧?????


事不關己,過了高中,講起來當然輕鬆
請從樓主的觀點去看,不要從自己利益的觀點去看
實際上也沒有甚麼自己利益可言....不過是為反對而反對
抱歉,查了一下,是我錯了。
除非是退學處分,學生才可以行政訴訟。
但學校記學生大過,還是拿他沒法的。

學校的退學處分是不行的。
像上次那兩個奇怪的潑屎高中生,
本來學校要叫他退學,
後來教育部不是也說不行,才改成記大過?

木木 金奇 wrote:
本人在"新北市一所私...(恕刪)


你就認命點吧!

穿件外套 平常放車廂 ~~~
另外把車停遠一點...
低調一點 就好了~~~~

被學校抓到~
就摸摸鼻子~~XD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木木 金奇 wrote:
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恕刪)


你的行為已經影響學校教導其他學生的公共利益~~
所以取暖無效

seatree wrote:
在校學生不管有照還是...(恕刪)



不是南山高中不是南山高中不是南山高中不是南山高中不是南山高中
重複發文151515151515

木木 金奇 wrote:
不是南山高中不是南山...(恕刪)


純粹回你的標題:憲法真的不保障騎車行駛的權利,憲法只保障人民有移動的權利,是不是一定要騎車移動憲法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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