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ckhuai wrote:
有次看到一個歐巴桑彎了一半看到警察,就躲在洲美快速道路閘道口,
還有警察大老遠追過來開單 XD

那個路口現在掛了三面以上的兩段式左轉標示,多到有點扯


恩,我家出來是公館路,很少會走那路口,而且都開車了,
不過北投地區的機車騎士看到還是要多注意,
政府缺錢 = =" 自己多加小心吧~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貓貓頭 wrote:
因為我已經有半年多沒走這條路了,不知道這邊已經要改成兩段式左轉(也不太像十字路口有點歪歪的)


duckhuai wrote:
...(恕刪)




果然是有圖有真相

不過沒騙你,我真的半年前走這條路時是可以左轉的............ 而且還是1群人一起

外加近視250度又不愛帶眼鏡

昨天又鼓起勇氣走那條路

故意放慢車速。其實是要喵警察(瞪)

果然還是有3個機車騎士被抓下來


此路口之所以會這麼多人違規的原因


我猜測因為我從沒走過對面的那條路(他真的看起來很像小路)旁邊還有綠色鐵皮

兩條道路寬度差太多

會讓人有非十字路口的錯覺,如果是第一次走這條路很容易有違規的機會

若要兩段式左轉感覺上是以略為向右傾斜的T字型(路口且右方還有道路匯進來
(但是他其實是十字路口)

我認了啦

大大真好心還會拍照片給我看
貓貓頭 wrote:
果然是有圖有真相不過...(恕刪)


沒有人不相信以前可以,但是現在確實不行.

小弟家旁邊的大馬路,前幾年原本劃紅線但都可以停車的,而且還停了好幾年,
突然有一天開始警察都跑來開紅單了,氣的是前一天還可以停,今天就要被罰錢了,可是能說警察不對嗎?
因為紅線本來就不能停車,只能想說以前沒被開是賺到,還是乖乖去繳了,然後趕緊去租個停車位.

身為一個駕駛人,原本就應該隨時注意道路上的標誌和標線,更何況還差了半年沒走才更應該注意,
而且有網友也拍照了,上面竟然有五個機車兩段左轉的大型標誌提醒,不想看到都很難吧,
樓主有近視騎車還不戴眼鏡,是過於相信自己的技術還是路況嗎?
我想如果被比較認真的警察知道了,肯定又多了一條影響公共安全危險罪(不知道名稱是不是這樣說的?)
那樓主反而是賺到這筆罰單,(之前有邊抽菸邊騎車被罰了好幾萬吧!)

既然都知道要兩段左轉了,就當做繳學費買經驗吧,這樣想心理會舒服一點,
不要被罰了還在質疑這段路兩段左轉的正當性.
ricky_yu wrote:
沒有人不相信以前可以...(恕刪)

我都說我認了.您還要我說什麼呢?
是告訴大家小新這條路,
沒人在質疑什麼。

至於什麼公共危險罪
隨便吧

你說什麼罪就什麼罪吧

有必要發文都這樣咄咄逼人嗎?



我現在才深切體會到一句話的意義,指責它人容易,反省自己難......
基本上 那照片牌子 我確定我當學生時代 那片是沒有啦^^ 不過那有幾年了
至於這種事情我在台中也發生過一件事情
市政路跟文心路口 文心路方向 兩段式牌子黃昏又稍微被蓋到 沒注意到 前方代轉區
離路口少說也有15-25公尺 是一條非常小的路(大墩17還是16街吧)
奧運 中華對日本 想急著回河南路看 所以看到左轉就過去了 就看到條子在那邊
那想說阿死了 馬上騎過去 好聲好氣的說 警察先生 我怎麼了 那警察還帶我回去看牌子
當然 他也是要我先停下來熄火 不用拔鑰匙 然後我就跟條子稍微聊天一下
果然後面又來5台 通通都看到警察逆向烙跑 馬上拿警棍跟手去拉車子 然後通報其他人有人逃逸
(警察後來還補充 把你打下車 或是拉起後輪 然後忽然放下 讓你打轉去撞東西 )
因為警察可以合理懷疑你想跑 是不是有問題

後來警察也說 像我這種人 算是比較少見的 開罰單還會跟他聊天..大部分都會烙跑

告訴你啦 這張是我生平第一張罰單(國小騎機車到大)
我不會不服(我每天騎車也是常常違法 紅燈常右轉) 我也沒有烙跑動作
基本上警察會叫你過去大概都真的有看到了 我也是警察都沒說 行照駕照就拿出來給他
這時候配合點 還可以稍微凹一下~
只要好聲好氣 條子又不是一版一眼的 大部分都會稍微開便宜點的..
如果一開始就想跑 那就沒本錢殺價了

後面那句說自己的嗎 你後面根本都沒反省
貓貓頭 wrote:
我都說我認了.您還要...(恕刪)


小弟沒有咄咄逼人,只是希望樓主引以為戒,不要重蹈覆撤(不管在其他路口也一樣),
如果造成樓主的不舒服在此說聲抱歉.
至於說到騎車反省,小弟自認為騎車一向遵守交通規則,
早在立法戴安全帽更早幾年以前,小弟已經是無論颳風下雨晴天烈日,必戴全罩式安全帽+手套,
半夜紅燈必停,任何路口只要有紅綠燈的雙向道一定兩段左轉,所以從未被開過一張違規紅單,
只有一次放學因路上臨檢被條杯杯攔下來,那時候還沒有駕照,
因為穿著整齊,又是安全帽又是手套,置物箱裡面還放好幾本教科書,
我也沒有態度不好,我只說我雖然無照,可是我騎車很守規則.
條背背連最低罰單都沒開就讓我走了,臨走還親切的說要騎慢一點喔,
那時候就算被開一張無照我也沒有怨言.
沒做錯的事情才要據理力爭.
版主啊!您就別再回文了吧!大家看文章也不一定從第一篇看到最後一篇,難免有人遺漏了您後來的說法,您就看開點吧!

話說回來,前兩天的新聞說現在警察開單也要負責舉證,如果被警察攔下來開單拒不簽名(按規定要簽名嗎?好幾年沒被警察開過單,忘了有無這項成程序。),那是否意味著就不必受罰?而且,目前警察在路邊臨檢時,幾乎都沒有攝影或拍照,假設,我未戴安全帽騎機車,被警察攔下來時趕忙戴上安全帽,警察連拍照存證的機會都沒有,如果硬要開我單子,我拒繳罰款,死不承認有未戴安全帽騎車的情事,那結果會如何呢?

像是樓主的情形,我想違規的部分應該也是沒有被攝影的(當然,大馬路口通常有監視攝影機。),如果樓主拒絕承認文章所述的應待轉而未待轉等情節,那警察又能奈他何呢?像是目前很多騎台機車就單槍匹馬出來執勤的警察,要他負責舉證好像困難重重哩!除非警政單位能在影像存証器材的設置上趕緊補足需求,否則交通違規罰單可能有一半都罰不了吧?

asiacat wrote:
前兩天的新聞說現在警察開單也要負責舉證,如果被警察攔下來開單拒不簽名(按規定要簽名嗎?好幾年沒被警察開過單,忘了有無這項成程序。),那是否意味著就不必受罰?


單會照開,會寄到車牌的登記人那裡,而且他可以亂開,你自己要負舉證申述的責任,
尤其他可以通報警網說你不服取締逃逸,還可以盤查你盧你

不服取締是很不可取的,也可能因小失大,
再者,若是大家都不符取締,要警察幹麻?要法規幹麻?


其實這個討論串都是感受問題,法規問題其實沒什麼模糊空間,
就像有誰去背整本六法全書?那是不是不小心犯法了可以用不知道來盧?
法律上沒有不知者無罪的事情,但是有酌情減刑,那是不是相對態度好一點可以換取好態度的回應?
感受是雙方面的,態度不是一方面就可以激起來的

或許很多人會覺得被開單是很傷的,警察都很奸詐為何只做業績不用勸導的,這樣也是一種看法,
這些看法沒有什麼不好,只是下次遇到類似事情,免不了又被開或是氣呼呼

這傢伙從今天起禁入八卦版,再犯,就請大家圍勦,謝謝~
austin.lee wrote:
單會照開,會寄到車牌的登記人那裡,而且他可以亂開,你自己要負舉證申述的責任,
尤其他可以通報警網說你不服取締逃逸,還可以盤查你盧你

............................法規問題其實沒什麼模糊空間,...(恕刪)


相對的,警察如何舉證他開的紅單是事實?儘管是不服取締逃逸,那警察如何舉證我不服取締逃逸呢?

法規問題其實是有模糊空間的,像很多交通違規紅單會附上照片,有圖有真相,想賴還不好賴,但是很多都是、警察看到而臨時攔檢開紅單的,這時警察就很難舉證了吧?

警察辦刑案時都會帶台攝影機負責蒐證,我們也常在電視新聞裡看到警察自己提供的警察抓壞蛋蒐證畫面,原因應該就是警察自己必須舉證他們辦案是有憑有據,而非胡亂栽贓。但是警察在交通紅違規取締的過程上還很隨便,目前的狀況多半都都沒有攝影,即使百姓存心想賴,那警察大人可也得在證據的舉證上下功夫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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