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縣亂丟菸蒂 1根重罰6000!!

頭頂的白羽毛 wrote:
呵...(恕刪)

真不知道這是反諷還是....

亂丟菸蒂是該罰,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至於那些啥吸菸是慢性自殺的又涉嫌謀殺的理論,
有本事就去選立委來立法, 不然也是在這邊打打文章自爽而已,
怎喝酒打架飆車鬧事的, 就不見偉大的拒菸人士"站出去"勸阻?
(發酒瘋直接砍人就不算危害到別人?)

重申一點, 亂丟菸蒂.禁煙區吸菸, 犯錯就該罰, 天經地義,
但是, 不要沒本事禁止賣菸, 搶了那麼多稅金, 連個吸菸區這種小配套都弄不出來
我突然懂了
這根本是政府所發的
超級無敵"勸敗文"啦
只差後面沒有打上
Oxxxxxs新機身業界對焦最速到貨中
Cxxxn長鏡頭特價中
Nxxxn防手震高ISO依然清晰無雜訊的小DC特價供應
$xxy獨家夜視功能新機上市
藉刺激消費來拼經濟喔.....真是高招

嘿嘿...
這種勸敗文騙不到我的.....
頭頂的白羽毛 wrote:



呵呵
繼上次為...(恕刪)


您如果要討論這件事情

請先回答個人"吸煙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可以的話,請直接回答,無須用其他案例來作無意義的類比,如無法直接解釋上題,再多的類比也是無用

語帶諷刺及酸溜溜的語氣是無益於討論的

無立論基礎的發言,其實沒什麼意義

以上

補充:用"極端反煙份子"來攻擊網友,實在沒什麼意義
頭頂的白羽毛 wrote:
一定會有一堆人鬼祟地跟在他後面
要等拍他拿煙出來抽的照片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人民公社 還有 秘密警察
當然範圍是縮小了許多...
但是背後的心態我卻想不出有什麼不同...

以前都覺得新加坡是亞洲嚴刑峻罰的國家

看來 我們將有機會超越新加坡...

反過來想想
對待吸煙者都可以這麼鐵面無私 嚴刑峻罰
(當然要看落實的情形 不然就會辜負大家的期望...)

我想台灣很多弊端都可以用這種方式矯正

這條路的終點 會離自由 民主 人權越來越遠嗎?

(其實我也是覺得這是比較有效率的方式....但是離我們培養國民素養的路 會不會背道而馳?)

我希望是每個人都能發自內心去創造更好的環境

如果這樣的代價 卻是建立在嚴刑峻罰上

人們到底是因為害怕被罰而遵守 還是體諒別人而遵守呢?




就算只有zaku 也可以把Strike打下來..

Guitar wrote:
真不知道這是反諷還是....

亂丟菸蒂是該罰, 這是天經地義的事,
至於那些啥吸菸是慢性自殺的又涉嫌謀殺的理論,
有本事就去選立委來立法, 不然也是在這邊打打文章自爽而已,
怎喝酒打架飆車鬧事的, 就不見偉大的拒菸人士"站出去"勸阻?
(發酒瘋直接砍人就不算危害到別人?)

重申一點, 亂丟菸蒂.禁煙區吸菸, 犯錯就該罰, 天經地義,
但是, 不要沒本事禁止賣菸, 搶了那麼多稅金, 連個吸菸區這種小配套都弄不出來


如果您有興趣
可以去看看騎車抽煙那篇
您就可以了解我的論點了
我是看不慣那些不抽煙就得理不饒人的人
突然想到以前跟一位
資深非官方專業紛爭處理斡旋者 聊天時
他感慨地說
以前是
人家有在給你尊重了.你也就不要太過分
現在是
一點點小衝突就不給對方活路走
本以為只有所謂的亡命之徒才會這樣
沒想到連這些小資階級
都這麼的
不給別人留條路
只能說
台灣人真悍啊

好久不見
近來可好
關於吸菸在客觀條件上的必要性
這問題
我想我的能力是無法回答你的
因為
就存在主義來說
沒有任何事情是有必要性的
必須先zu sein才能知道was sein
若哪天
我想通了我自己存在的必要性後
我會撥時間想想
吸煙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這個問題的

alex0 wrote:

您如果要討論這件事情

請先回答個人"吸煙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可以的話,請直接回答,無須用其他案例來作無意義的類比,如無法直接解釋上題,再多的類比也是無用

語帶諷刺及酸溜溜的語氣是無益於討論的

無立論基礎的發言,其實沒什麼意義

以上

alex0 wrote:
請先回答個人"吸煙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不懂, 有沒有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跟能不能吸煙或是跟這個主題有什麼關聯?

個人認為在不影響他人或製造環境髒亂的條件下, 抽煙的行為應該可以被允許跟尊重
而且我也不贊成小錯重罰, 台灣需要的是落實取締跟守法, 不是嚇阻的方式來要求人民守法
一個是打從心裡認同, 一個是害怕所以被迫, 兩者心態不一樣



BM24 wrote:



不懂, 有沒有在客觀條件上的必須性, 跟能不能吸煙或是跟這個主題有什麼關聯? ..(恕刪)


您好,請您參酌本討論串全部網友發言後,會有您想要的解答

此題目屬延伸性討論

另個人對此討論串之全部觀點已在前面個人回文中,煩請參酌

以上
我覺得應該要罰,基本上不亂丟不就沒事了嗎?
設置吸菸區?不懂跟罰"亂丟"這事有啥關連?
大部份非特定的開放空間不都可以抽嗎?現在要求的是,抽完請將煙屁股放到該放的地方,就這麼簡單...
另外我也認為狗屎也應該要罰...
我家這裡一天沒在路上看到狗屎是奇蹟,常常踩到也沒中過樂透...

機會只給準備好也願意等的人
weinong.chang wrote:
這讓我想起以前的人民公社 還有 秘密警察
當然範圍是縮小了許多...
但是背後的心態我卻想不出有什麼不同...

以前都覺得新加坡是亞洲嚴刑峻罰的國家

看來 我們將有機會超越新加坡...

反過來想想
對待吸煙者都可以這麼鐵面無私 嚴刑峻罰
(當然要看落實的情形 不然就會辜負大家的期望...)

我想台灣很多弊端都可以用這種方式矯正

這條路的終點 會離自由 民主 人權越來越遠嗎?

(其實我也是覺得這是比較有效率的方式....但是離我們培養國民素養的路 會不會背道而馳?)

我希望是每個人都能發自內心去創造更好的環境

如果這樣的代價 卻是建立在嚴刑峻罰上

人們到底是因為害怕被罰而遵守 還是體諒別人而遵守呢?
想...經過上次討論, 頭頂上的白羽毛大&此次您會有此感想, 在您倆認知中, 在下大概也是之一吧!?

只是在下只想說, 以前那樣不代表未來也是那樣, 吸菸這件事上自由度變小是好是壞就讓時間證明吧...

至於您的問題, 老實說, 在下思考後也覺得很矛盾, 在很多人看來, 在下應是理想派的, 但現實就是說人性就真的一點都不人性, 所以說理想派的到底是想的太好or太壞!? 還是把人看得太壞or太好!? 這點在下自己也很想知道...
超人機メタルダー wrote:
只是weinong.chang大, 就算是設立區域, 仍還是會有吸菸者說這是歧視.妨害人權自由, 而且開放式吸菸區還是會影響到他人, 在下理想是"非"開放式吸菸"室"內才可吸煙

所以結論...

現實就是"絕對不會不讓您做", 但管制"肯定"會越來越"嚴", 而關於這, 在下只能說, 縱使在下仍還是吸菸族, 只要不是完全禁止吸菸, 那在下也不會有任何異議, 畢竟大家憑良心說, 自己手上那根菸/口中製造出來會影響他人的主流煙&菸灰&菸蒂/副流煙, 自己能不能"完全"管理!? 不能, 那國家幫管又有何不行...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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