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nlit7053 wrote:
理解錯誤!
前7天課務自理的意思,就是學校不管這件事,你自己要找人代課,雖然薪水照領,但要自己給代理人錢
也就是說,如果你請假的這一天有5節課,你就要自己拿360x5=1800元給幫你代課的老師,代導師的話就再加100元
請假超過7天,學校才會主動幫你找人代課,並從你的薪資裡扣除費用轉給代課的老師
所以無論請假幾天,都是不支薪的,差別只是你自己給或是由學校代扣
謝謝,我當時已經主動更正了.
但是課程自理意思是說你放假工作不能沒人做,課總得有人上,你只要找得到同事代課,你們之間有沒金錢往來學校是不管的,要有人上課就是.
請假幾天,都是不支薪的說法是你理解錯誤喔,你前頭自己說了,七天內薪水照領,七天內是支薪的,給假辦法明文寫的一清二楚.
老師們自己cover同事一樣要講錢,這也是他們形成的慣例,不能怪別人吧?我放特休有支薪,我的工作由同儕分去做,如果要給錢可以,下次同事放假找我cover我也收錢就是了,這本來就是互相啊.我真的不覺得課程自理要自己出錢請人有甚麼好講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