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wu6778 wrote:那我也主動幫樓主說聲抱歉(但不一定是樓主本意喔)對於隱藏資訊一事,的確是樓主的錯,應該照實把第一次協商的細節都講出來。 那我還要說啥??ps:您真的不是樓主,落落長一串......滾輪滾滾滾滾 (對付某位妖貓的手法,不是指您喔)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樓主帶小孩去玩具反斗...(恕刪) 看來你除了中文、邏輯外,可能數學還有點問題。不是只有"2"次嗎?怎麼又變成"數次"了呢?再者,第一次協商是破裂了,賣方覺得37.6萬太多。那第二次協商要求2.5萬也破裂了,難道2.5萬也太多?你看,就這2次!請看xxxx樓,新聞連結。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1. 如果真的有心要改善貨架,第一次協商時,怎麼不開出這條件,而是開出37.6萬2. 為何第一次協商破裂的原因,樓主不敢講3. 為何直到板上,才一直講說要改善貨架的條件4. 當初堅持立場要37.6萬,為何降到2.5萬?? 那你當初堅持立場和解金37.6萬,你堅持個鳥喔,要錢而已咩 (邱先生一直不敢回應的問題)丟臉~~~~ +10000他一直使用選擇性瞎眼無視大法50樓前說過的問題 他到現在還在裝傻不是丟臉..........這根本已是不要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