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就自己的經驗提出一點點心得施工時應該特別注重第三者的安全(這點日本非常重視)所謂第三者就是管理者、施工人員以外者白話一點就是路人、車輛只要是圍籬以外的即便工作全部暫停也要維護第三者的安全因為第三者根本不懂工地的危險性確保第三者的安全是工地首要的任務不然以工地的高危險性不就是周邊鄰居的一顆炸彈這次發生的意外塔吊拆除的工作就是高危險性又與道路相鄰在吊掛物下方本來就屬禁行區施工單位應該要針對吊掛物下方15度的扇形區進行管制以避免不相干的人員進入吊掛物下方的危險區域更何況塔吊解體應該是要經過縝密的計畫與載重安全性評估及計算後再進行解體不論是到哪一個階段都要戰戰兢兢不可便宜行事因為一個閃失就會造成像這次這麼嚴重的危害同業中還慶幸如果當初規劃的位置是忠孝東路嚴重程度應該很難想像
這次事件其實釐清一下就知道責任在哪了工程承包單位應該自主行使各項安全預防措施者BOT業主-統一企業聯盟,則為上層監管單位不但發包給各工程單位,更得負責工地自主安全措施的監督政府單位則為安全裁量單位此乃因為該工地已經簽約發包給統一承造故政府單位不可能主動「違約」去搶統一自己該做的事情除非重大事件有需要公家單位出面處理者不然怎樣看,都是統一與承造商自身的問題道路上各種使用者或所謂第三者僅能就有限的所知資訊去預防但是以此事件來看再怎樣厲害,該司機也絕對無法預知「後上方」會有吊臂墜落更別說當天施工單位根本沒申請道路淨空發文者以自身有限的經驗知識去意圖混淆論述之焦點實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