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asonlin wrote:
話說我讀國中表弟最近被學校記了警告,因為打籃球穿皮鞋,聽到了這件事情,大家都傻眼,不過一致的態度就是,就給他記吧,只是這個學校的規定似乎有點走火入魔了。
請教樓主
學生犯下什麼樣的錯才能達到記『警告』的程度?
相信校方一定有告知過學生,不能穿皮鞋在籃球場上打球
除了場地壽命會因此減短之外
打籃球,就該有打籃球的樣,穿皮鞋?
萬一腳扭傷了,再來怪校方怎麼會允許學生穿皮鞋打球嗎?
什麼事都要怪別人,怎麼不先檢討自己做錯了什麼?
這年頭老師不好當,學校不好辦
因為學生不能打,不能罵,還不能記警告
當學生打老師時
家長:我的孩子平時很乖的,一定是....bala bala bala...
當老師打學生時
家長:連我都沒打過他,你憑什麼打我的孩子,我要告你...bala bala ba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