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123 wrote:所以連飼主一起告......(恕刪) 警察犯什麼罪警察有犯動保法嘛警察沒虐狗警察有犯瀆職罪嘛以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百二十九條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三十一條第一百三十四條以上警察都沒要求、期約、或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所以瀆職罪也不能成立阿現在是要告啥
飛天又遁地 wrote:結論就是:狗的命不會比人命值錢,就算今天再讓我遇到幾次,狗狗悶在車裡面,我還是不會破窗,畢竟後續會有很多問題,但是嬰兒在裡面,就絕對會,狗很可愛,但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人命比較值錢! 狗很可愛,但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人命比較值錢! +1反之 死了狗 跟 死了人 問題層面就又不一樣了
我支持員警一堆人說那屁話打破車窗等等車上剛好有東西不見他還控告你不會叫動物保護團體來敲喔 不敢動手叫警察動手好笑耶怕被告 警察不怕被告喔不要在哪假清高 打嘴砲你當下是那警察 你知道這社會跟警界的黑暗面你會打破嗎?? 不要跟我說你會拉說風涼話 台灣人最會那個記者也可以打破 幹嘛一定要警察車主也是智障 他不幹這種蠢事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發生罪魁禍首 還是車主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