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親們!!一起聲援那位無辜的沒有破窗的波利士大人吧

huang123 wrote:
所以連飼主一起告......(恕刪)

警察犯什麼罪

警察有犯動保法嘛

警察沒虐狗

警察有犯瀆職罪嘛

以刑法

第一百二十一條
第一百二十二條
第一百二十三條
第一百二十九條
第一百三十條
第一百三十一條
第一百三十四條

以上警察都沒要求、期約、或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

所以瀆職罪也不能成立

阿現在是要告啥
飛天又遁地 wrote:
結論就是:狗的命不會比人命值錢,

就算今天再讓我遇到幾次,狗狗悶在車裡面,我還是不會破窗,畢竟後續會有很多問題,

但是嬰兒在裡面,就絕對會,狗很可愛,但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人命比較值錢!


狗很可愛,但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人命比較值錢! +1

反之 死了狗 跟 死了人 問題層面就又不一樣了



1.叫你們經理出來 2.在地下室大喊 50路
我支持員警

一堆人說那屁話

打破車窗等等車上剛好有東西不見他還控告你

不會叫動物保護團體來敲喔 不敢動手叫警察動手

好笑耶怕被告 警察不怕被告喔

不要在哪假清高 打嘴砲

你當下是那警察 你知道這社會跟警界的黑暗面

你會打破嗎?? 不要跟我說你會拉

說風涼話 台灣人最會

那個記者也可以打破 幹嘛一定要警察

車主也是智障 他不幹這種蠢事

就不會有這些事情發生

罪魁禍首 還是車主他自己
sandg999 wrote:
但對大部分的人來說,人命比較值錢! +1


你知道的,對某些團體來說狗命比人命重要...

這跟之前狗在機場被打死還出來怪軍方開槍應該差不多吧?
sti_limited wrote:
你知道的,對某些團體...(恕刪)


其實這些團體~
完全可以國際化發展
話說~南韓不是很愛吃狗肉嗎
就是愛喝養樂多 wrote:
1千多萬的法拉利跑車...(恕刪)


會被告到死...
錯的是狗主
把小孩關在車裡都會鬧出人命了
狗關在車裡有可能會沒事嗎?

錯的是沒有擊破窗戶還跑去報案的民眾
當下看到就要打破窗戶啦
還大老遠跑去報警
遠水救不了近火啊!

警察絕對沒有錯
人家只是依法行事!
huang123 wrote:
第十四條 直轄市、縣...(恕刪)


你要不要換一條啊???

該員警要如何據此法

將其車輛拖至樹蔭下???
發財猴 wrote:
你要不要換一條啊??...(恕刪)


我也很好奇
跟你一起排隊來聽聽看法學大師的講解
諾基亞西門子 wrote:
我也很好奇跟你一起排...(恕刪)


要不要來杯紅茶和雞排???

反正宵夜的時間也到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3)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