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rismmx wrote:今天中華電信再神通廣大,在下不太認為可以知道每個用戶正在下載什麼檔案或許可以依流量判定,但在下認為那不準確,甚至可以說假設性在下載空白檔案就像你中華提供測速的空檔一樣!(恕刪) isp不會去管你在做什麼通常都是警方發文請它給資料才會給在跟釣魚那方給的證據做比對找出相同時間點~你連到那邊.......
poiu124 wrote:我覺得,你錯了......(恕刪) 你說的也不無道理, 但是很多情節要看審案的法官, 所以xD我還在台灣的時候, 做的就是有關於公開播送版權這方面的業務(當然不是釣魚那種公司), 我只能說讓你上法院很容易, 但不同法官會有不同結果, 端看當事人的運氣, 不過那時候還是屬於民法告訴乃論, 現在我就不清楚了.上面也有人提到, 相信很多人也知道, 當P2P下載完成後如果你沒馬上斷線也會變成所謂的分流種子之一, 而絕大部分的人也都是習慣不關機, 光這一點, 公然散佈的罪責樓主就跑不了, 這些種子的IP只要業者也有開P2P抓相同的檔案就可以掌握證據, 還有代理商要抓人沒一定的把握也不會隨便出手, 不然律師費是很貴的
con16 wrote:isp不會去管你在做...(恕刪) 沒錯阿,所以在下才懷疑代理商本身或者警方一定有使用過P2P軟體才能抓到樓主!那麼這樣的行為是合法???代理商就可以自行散佈然後報警抓人說有人用盜版??P2P只要一使用就是有上傳,多或少而已這行為未免太怪異了如果這樣可以以後國內每家片商都來這樣效法就好了,自己放檔上去然後開始掃IP每個都要買單!比放在7-11賣還來的快!!
poiu124 wrote:我覺得,你錯了...依照法定無罪推論原則,是警察要證明下載的東西是真的。就目前這個程序而言,我想應該是警方、檢方,那邊已經知道下載的這個東西確實就是那個影片,而且有經過影片的所有權人提出告訴了。......(恕刪) 警察只是做做筆錄,取證移送的單位而已.....哪有什證據可言.....所以才說筆錄很重要...不要亂說話...簽名後可是要負責的....警察頂多只有IP而已....就算影片是真的有著作權有在上傳,那又如何? 這沒什意義啦!! 講難聽一點法律都在保護真正的壞人啦!....你如果一開始都否認到底...法律耐你何? 像發文者這樣的"誠實者"通常是死最慘的啦.......舉例來說,如果有人從屋子裏衝出來拿刀殺死人,那請問掛名之戶長要負何法律責任? 犯罪者一定是戶長或是其關係人嗎? 還是不相干的其他人? 法官能直接判戶長殺人罪嗎?另舉例來說,我一直都使用無線AP,也不曉得怎設定鎖住,拜託駭客不要亂來啦!! 我真的平時沒有使用P2P下載啦...警察不要抓我啦!!
Arlington wrote:這個案子可以考慮找水...(恕刪) 要找種子還不容易, 網路搜尋"The Proposal+torrent" 跟"the land of lost+torrent", 搜尋範圍鎖定中文繁體就好, 你自己去看看有多少個, 在有心人眼裡, 這都是現金提款機阿 代理商自己放種子? 你拿什麼來證明? 對方有你下載的證明就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