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這樣開單讓人非常生氣

chang578 wrote:
違規斜向停車被開單的人

等你的相片

貼上來取暖(恕刪)






也許是我孤陋寡聞沒聽過白線停斜的也不行

可能自認小Y小車不會超出線外且買個東西車上有人

換句話說就是貪圖方便快速

開家中另一台車就不會這樣停

以前覺得白線就是可以停不用怕被開單

現在學到了

要說我上來取暖的

我倒是沒這意思

這種小事也不需要他人的安慰

更大的事都走過來了

也許又會有人說我對警察有成見

對!!!

我就是對警察有成見



被開單生氣是正常的 但還是你的錯
下次再暫停紅線的時候請想到後果

至於您說的警察開單效率比做其他事情快
不管從事什麼職業
誰都想挑輕鬆又不會被砲轟的工作做
有什麼好抗議的 抗議無效
aska0913 wrote:
所以小弟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是應該他們對執行任務外的事情可能大多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例如有4-5位員警在抓違規轉彎的紅單時,他們就不會管10幾公尺外路口的交通大打結,如果有台中南屯人應該可以發現在一些熱門時段時喜宴餐廳或Costco附近4線道都變6線道了沒人管,而警察集結在另一個路口開紅單 @@~還是...事實上小弟錯了交通打結應該由Costco或餐廳派人出來交管!??

照你說的~
警員給人方便呀
四線道變六線道
沒什麼不好的

你違規有理由
別人違規該死要罰

例如你騎車要到附近的7-11買飲料 但安全帽在樓上 想說30秒而以直接騎去7-11吧
哇~好死不死 轉角處你被抓了
你就開始砲說哪邊哪邊也一堆人沒戴安全帽的 警察怎不抓

簡單說
他比你好運 沒警察被抓到而已
但是如果發生什麼交通意外
你就不會這樣想了

你要貪圖方便紅線停車
就不會造成大家的不便嗎?

這樣價值觀有待加強...


aska0913 wrote:
小弟今天和老婆到台中市黎明路和惠德路口85度C門口拿蛋糕,原本只有老婆下去拿但是因為懷孕東西又多所以小弟也下去幫忙拿;但是一回頭看到南屯派出所員警對車子拍照,小弟趕快跑過去道歉並表示立即把車駛離,但是那員警依然繼續開單並冷冷的說罰單就直接寄到你家...我表示抗議但是那員警把舉發單拿給我後就騎上停在人行道的摩托車走了(自己也違規,若說執行公務也沒開警示燈)

小弟和老婆當下非常的不高興往距離50公尺外的南屯派出所抗議,那邊的警察要我們收到罰單自己去申訴,小弟表示一般若無重大違規事項,應當秉持給予與民方便的原則,而且人在現場當下就道歉並要離開了,一般應當口頭勸導。小弟問到底你們是為了開單而開單;還是只要紅線停車就屬違規即使人在現場可以立即停駛離也是要開單?警察沒有回答我這問題!!

若是開單不有比例原則,這樣南屯派出所隔壁是合作金庫地上紅線隨時都有5-6台車停車,站在警局門口就可以看到,那我是不是就可以拿著V8站在派出所門口看到旁邊合庫上的紅線上若有人違規停車就叫裡面的員警出來開單舉發,若沒有就告他們瀆職?我家在南屯派出所附近,轉角的7-11隨時都有紅線停車甚至員警也會紅線停車進去買東西,那我是不是也可以對那員警表示你們違規!紅線上的車全要開紅單,當然也包刮你自己?

小弟要表示:
1.紅線停車違規,若無擋住路口並且當下若可以立即移走應當口頭訓誡而非開單(錢已經夠難賺了還要被罰)
2.那地上紅線的店家不就很可憐,上下貨時員警經過也會被開單?
3.警察局下一個路口轉角的水果攤紅線上常常有10幾台摩托車停著去買水果,警察過去也會對那些婆婆媽媽開單?(可能會被炮到死吧 )

大人殺不殺 殺不殺 殺不殺?? 大人:殺~~~~ 是的 被開是剛好,罰單來當然要繳,所以 一般違規小弟通常是先道歉;只是有的員警態度會讓人家倘然接受罰單@@~算了也沒辦法希望每位員警態度都好~

當然有的店家會設立如圖一般的貨車裝卸區!!比較方便取貨 雖然小弟不知道這紅線畫的原則是什麼?相這巷子的另一邊就被畫的好長;小弟之前住的類似如此,只是隔壁轉角是7-11所以有滿多車擋在我家門口,某天我家門口就出現了紅線...所以我停自己家裡不小心也是違規停車 被畫紅線依然是被7-11或附近的人擋住門口,當然包括警察... 一般暫停當然OK,停太久又趕著要出門才會請該派出所員警處理...一般他們來大多是要我們再等一下看看..... 哀~需要服務 推 拖 拉~ 開單的速度到使挺快



哇~好多回覆...晚上一點多哩!小弟都有一一看過,當時老婆在車上抱怨旁邊停好幾台摩托車怎麼都不開!我當時的回覆和FHK82133大大說的一樣,還補了一句:如果他一下子寫太多手會痠...

小弟留在閒聊與趣味就當閒聊吧!本人當然相信有熱心的警察也會為發生事故的警察感傷,只是最近有機次接觸都比較不愉快;例如車子擋在我家門口半小時我們進不去出不來請警察來的結果~回覆說 等一下說不定對方再買東西...

但是如果今天警察的任務是要開罰單...您就會發現他開單的速度特別迅速,如85度C事件應該拍照+小弟和他道歉表示要離開+填罰單完畢 大約只花費20秒吧...

所以小弟和朋友討論的結果是應該他們對執行任務外的事情可能大多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例如有4-5位員警在抓違規轉彎的紅單時,他們就不會管10幾公尺外路口的交通大打結,如果有台中南屯人應該可以發現在一些熱門時段時喜宴餐廳或Costco附近4線道都變6線道了沒人管,而警察集結在另一個路口開紅單 @@~還是...事實上小弟錯了交通打結應該由Costco或餐廳派人出來交管!??

aska0913 wrote:
小弟今天和老婆到台中...(恕刪)

台灣好像並沒有未加明定執行公務要開警示燈喔
當初我也吃過這條虧才上網去查的... 政府真的很缺錢的樣子
話說最近停人行道真的是開很大 前幾天我不小心也收到一張夾在我機車尾端的舉發單
所以違規在先只好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啦..
您活該
紅線不能臨停 駕訓班老師沒教嗎
法律給你方便 誰給用路人方便
自我中心主義的典型
A850505 wrote:
您活該

想偷機就要有不幸被抓的覺悟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aska0913 wrote:
小弟今天和老婆到台中市黎明路和惠德路口85度C門口拿蛋糕,原本只有老婆下去拿但是因為懷孕東西又多所以小弟也下去幫忙拿

違規被抓,天經地義,怎麼會想辯駁?



我只想說,你被開罰單也是剛好。

但是,你老婆懷孕,你違規停車再讓她下車就已經有危險了...

居然還讓懷孕的老婆拿「很多東西」,然後多吸多到要你下車拿...

為什麼你不一開始就讓老婆留在車上,你自己下去拿?






















這樣不但可能沒罰單,老婆也安全,然後你也不用跑來這裡做無用的掙扎,不是嗎?

哇靠!鞭屍也!敢問樓主。這6年有沒有守法一點?
aska0913 wrote:
小弟今天和老婆到台...(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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