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後罵'遲到大王'通通抓去關

從小就教導兒子相關的法律知識,非常好

我想貴子弟人生中一定常常能用的到…

祝福您
我只能說這一條法律已經到"走火入魔"、完全沒有標準可言...

每個法官都自憑心證、各自表述

即使念法律的人都沒辦法幫法官自圓其說....

大家說話記得要課制一點(請看簽名黨)

aristocracy wrote:
師長當然可以訓誡學生,不過就這件事而言,訓導組長沒有必要公開指責學生,原因有二:

一、學生遲到和全校師生有什麼關係?訓導組長可以私下和學生溝通或通知家長,如果連這兩件事都沒做就逕行公開指責學生,根本不是為他好,純粹是想讓他難堪罷了。

二、就種種學生可能會出現的不良習慣而言,遲到應該算是其中非常輕微的一種(不影響他人),而且出社會之後,遲到習慣若不改變,倒楣的絕對是自己。所以不必小題大作,若不聽勸,就讓他體驗社會現實的殘酷吧!


對這個學生,以及他長大畢業後會面臨什麼樣的事我毫無興趣
這件事我更關心的是別的學生的未來

這裡牽涉到學校治理的問題
一個學生不斷犯小疵而無法加以處理給其他學生以儆效尤
遲早會引起破窗效應
對守份守規矩的學生也不公平

長久以往
這個學校校園治理恐怕會亂到秩序蕩然無存
受害的不只這個學生自己而已

正因為遲到不是大錯
不需要動用到記過之類的處份
所以公開訓誡才變成校方的處理方式之一

現在有這個判例
學校行政與老師們應該會更消極了



親戚中有當老師的
明言
從此以後 無視大法 將是校園中老師唯一準則

台灣教育史 更進一步改革 圓滿達成
從此再也不用擔心 有任何學生會 受到師長的 "不當對待"

而各位關心子女學習的家長們
請自求多福吧

馬無夜草不肥 人吃宵夜必胖
社會真的病的不輕

而且病的不僅止於鄉愿

連知識份子也加入病號

法官ˋ警察ˋ醫生都不能讓人信賴

等吧

等等看以後會不會有超人ˋ蝙蝠俠ˋ蜘蛛人來改善
法院書記官算精英階層???
那這樣我也可以算是精英中的精英階層了...(國立大學研究所畢業,園區高科技主管)
所以我也可以為了這種小事去法院告人,告的還是自己小孩學校的老師?
嘖嘖嘖....
rocpaul wrote:
社會真的病的不輕而且...(恕刪)

有興趣可以看看今天的聯合報A4
高級知識份子朱敬一先生對此一事件的評論文章~

我只能說"學者"想的都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自己可以批評法匠、稱呼師長為"狗眼"
卻無法容許小孩被罵"遲到大王"
edward3019 wrote:
法院書記官算精英階層...(恕刪)


爲了避免該書記官動用"特權"欺負小弟我
幹譙前只好先捧一下囉 !!

至於版大自稱是國立研究所畢業的....
在無法求證的情況下~我只好當做你贏我一點點
那我也尊稱板大是社會的菁英階層好了~
這樣您滿意了吧
austin9456 wrote:
爲了避免該書記官動用...(恕刪)


呵呵...不好意思...我無意做社會的菁英...
我只想做我自己....
我不想跟那位被人家稱為社會的菁英一樣去法院告人...
我想這位仁兄誤解我的意思囉....
真不知道以後的老師怎麽教學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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