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da258 wrote:這張照片可以檢舉成功...(恕刪) 他沒放到地上去耶.....用錄的在抓出圖片是比較有用的啦.......但你要有心理準備...獎金可能要等個半年跟完全沒有.....拿的到錢的~約只有3分之1的案件.....參考對像~自已
dgg wrote:法有明文就可算沒有的...(恕刪) 小弟愚鈍,不知法在哪?還望兄台指點!生活須知?守則?規範?社維法?就算法有明文,也有微罪不舉的適用還有請注意網路禮儀,隨便罵人嘴砲,亂不禮貌的您說對吧!?dog哥!啊打錯,是dgg哥!
姑且不論罰不罰款的問題我覺得把煙拿出車窗外就是不對拿出車窗外是什麼意思?還不是就為了不要讓吐出來的煙留在車內不要讓煙灰留在車上這種「不想要的都丟到外面」的心態,本來就是錯!錯!錯!這還遑論小弟曾經騎機車,被像這樣的車主彈過煙灰煙灰隨著風直接飛進我眼睛當場痛到快摔車最慘的是,若因為這樣的原因摔車、受傷,還要算自己倒楣
首先挑個小毛病那位車主就算真的丟了 也沒有犯法 應該是說 沒有觸犯刑法頂多就是行政罰而已此外 假設當事人丟了當然有錯沒有公德心的事情當然應該接受處罰但是反過來 政府提供獎金 要人民當抓爬子這件事情到底是怎樣 根本就是莫名其妙政府有能力就自己抓一樣是環保案件 台北市提倡垃圾不落地多年但是當台北自以為是國際先進大都市的同時卻也是這些大都市中 唯一每天晚上七八點 一堆人衝到路上追垃圾車然後垃圾車呢 壓縮之後的廢水滿街亂滴到底是煙蒂討人厭 還是這些廢水討人厭?前幾年一直說衛生下水道覆蓋率多高 結果勒 一堆人在家裏裝了廚餘處理機 打算直接排進衛生下水道結果台北市政府卻說管徑太小不適合 那到底做那些管子幹麼 雖然他仍有一定用處可是老是為了拼選票做一些半吊子的事情還有拖吊車 委託出去給人賺 為什麼不自己賺 光拖吊收入養那些拖吊工就夠了為什麼要另外發包出去 自己賺不好嗎最後 樓主有這種道德勇氣我很佩服 在人家還沒有違規的具體事證就po上來但是想靠這個賺錢 個人覺得很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