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現有些人真的只會用鍵盤開車拜託~~肇事車輛的車速是有多快,換作是你,你確定你閃的過!?別傻了,不是每個人都是SKY好嗎?不過事情發生了,該負的責任還是跑不了!(民事)Welcome to Taiwan!
小靈通 wrote:一.駕駛行經十字路口未減速二.斑馬線上 行人最大三.駕駛也是要負擔部分過失...(恕刪) 真的是切身之痛,特別是第二點什麼叫最大就是就算他在那跳麥克傑克森的月球漫步不管紅燈綠燈的來回穿梭撞上就是要賠而且還賠很大提醒所有開車的大大斑馬線上的行人是非常非常可怕的
walakaho wrote:好吧....駕駛為什...(恕刪) 看圖說故事當然覺得很容易,第一張你是想說車主不得變換車道嗎?哪條法律舉來聽聽?第二張距離稍近了一些你就已經認定車主要超車了,有規定開車一定要精準的與前車保持幾公尺才行啊?第三張你也可以講,我看影片是貨車原本開的靠右,然後越開越左後在路口煞車,誰知道他是要左轉還是要緊急煞車啊?有規定左邊車道要左轉或緊急煞車,連右邊也要跟著一起緊急煞車嗎?這樣後面不撞上來才怪第四張完全看不到人第五張貨車車底伸出一隻黑色的東西第六張人完全出現四~六張全都再同一秒內發生的,老人還是用跑的,實際上根本來不及反應,怎麼被你形容的好像駕駛完全有時間可以反應一樣?你抓的圖片看起來好像車主都完全沒有做反應,但是用影片下去看,其實貨車急煞後車主已經有被貨車嚇到而向右偏了walakaho wrote:好,我們從頭檢視:從車主從雙白線變換車車道開始,到撞擊發生,只花了4秒鐘。大家覺得車主開了多遠?這樣的速度算不算快?提醒:時速60公里下,一秒鐘約16.7公尺。請問:駕駛有沒有責任? 車速方面至少我看畫面他跟前面的白色箱型車速度都是差不多的,而且煞車距離算很短了剛好有人提供google map,從自行車店開始到路口約40公尺,這樣差不多1秒10公尺,請換算該車時速多少?講的好像很快似的?
其實多在大陸開車就會不敢這樣開了我在的地方比較鄉下,砂石車逆向,摩拖車直接打橫停在快車道,公司會車時給我停下來聊天,反正很多無言的事情。所以開車就會注意很多了,我有同事只是被腳踏車撞,結果整村的人都出來要討公道,搞的不敢下車猛打電話求救。最後依然花錢了事。總之開車還是注意一點,在論壇就算爭論贏了,現實中也不見得能判贏啊。
sony9 wrote:我哉應注意。未注意跟車別這麼近跟著停,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雖然闖紅燈了........... 台灣的法律和法官讓人汗顏猜猜看 現今如果換成到國外 因為老人闖紅燈 有可能會用這條應注意 未注意來判司機嗎?我聽過的好像闖紅燈的人 被撞了 還要賠錢給車子和司機........
eletalen wrote:台灣的法律和法官讓人...(恕刪) 這裡是台灣不要一直用外國法律 , 他們是有路權 我們台灣還停在60年代的法律, 那時車子 我想很少吧!60年代的法律適用現在嗎? 那些立委每天都在做啥 大家都知道
walakaho wrote:第一張 07秒 駕駛選擇在雙白線開始變換車道,紅線表示兩車的距離 ,綠色虛線表示他目前的可及視線,藍色虛線表示如果他提前變換車道時可獲得的可及視線。...(恕刪) 你用圖說故事是可以的.....但是你得研究並考量一下人眼的視角以及構造是跟行車紀錄器是不同的一般行車紀錄器都是廣角甚至超廣角....看到比較寬廣...距離感不同....且人眼還有視覺暫留問題......行進間你還能看那麼仔細就真的很佩服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