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之前的無薪假,台灣勞工真是過心酸的.真不知道政治人物怎麼想的,台灣勞工總數超過700萬以上,過去當選門檻才400多萬,我們只是要工作的有尊嚴,結果現在合法補假變成老闆的施捨,德政.更好笑的是勞委會的公文連我爸媽這些退休的老公務員都看不懂.我太太公司更扯,說因為2周未滿84小時,除了5/2沒放外,還預告今年還要補足4天工時如果勞基法第30條不改,所有周休二日的勞工都變相要補公司4天工時.我還打2次電話去勞委會免付費電話諮詢,結果都是說2周未滿84小時就不能補假,怎麼自己是主管單位說的話完全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