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奶奶來求情也沒用

這篇文章我從頭到尾也沒看到有人要說"動私刑"這種不合法不合理的作法
倒是看到有"寬恕放下" "悍衛人權"的硬凹言論
以及"法官才有裁量權" "反對亂世用重典"的種種理想

我想這些才是不夠貼近大眾的言論吧!
加害者的權益有這樣的人加以捍衛,
要是他(闖禍者)有知, 想必會額手稱慶"天底下還是有天理啊!"
只是他的"天理"可能跟大多數的人不太一樣

而此時, 受害者的受到的不合理待遇又在哪裡可以被補償?

要舉日本的例子嗎?
日本警視聽前陣子通過了新的酒駕罰則
並將提交國會審查
酒駕最高肇禍罰款將達到一百萬日圓
與酒駕者同車卻放任他開車肇禍者將被連坐處罰
甚至賣酒給酒駕者的店家也要被連坐!
至於賠償, 知道日本狀況的人都知道那是非常高的
他們的人民比我們守法,
但是政府一樣搬出重典來管制
台灣的肇禍者還能用一堆亂七八糟的理由來和解, 脫罪,
造成被害者家屬的痛苦

原來這樣看起來, 我們比日本還注重人權(我指肇禍者的人權)哩!

dearjohn wrote:
這就好像聖經上面說的, 內心沒有任何罪的人, 可以對罪人丟石頭,
結果沒人敢丟.
我想沒有一個人敢大聲地說, 自己永遠不會犯錯吧.
或許有些人永遠不開車, 所以永遠不會碰到自己開車撞到別人的事情.
但是, 很多人會喝酒吧? 喝酒酒醉開車的人很多吧?
現在經濟不景氣, 能省則省, 當然就會有人想要自己開車省計程車錢.

1. 聖經是記錄神的事蹟和話語,樓主是個平凡人,要如何相提並論??
2. 每個人都會犯錯,所以每個人都該會自己的錯誤負責,請不要混為一談
dearjohn wrote:
另外, 台灣的法律有問題,
很多人要的其實是金錢的賠償, 但是民法的規定通常比較難得到賠償,
往往必須要動用刑法附帶民事賠償才能得到賠償.
很多事情其實靠庭上和解就夠了,
就算真的告上法院, 如果金額不夠大法律也是不會受理的,
法院要處理的事情太多, 這種車禍案件實在是太多了,
如果真要一一受理, 法院沒那麼多美國時間.

1. 如果應為這爛爛理由不告,法院要存在有何作用?
2. 車禍是很常見的民事糾紛啦!這種庭應該天天都在開!
dearjohn wrote:
台灣其實有很多窮人, 並不是有錢敗家的 Mobile01 網友可以想像的.

1. 真正有有需要幫助的窮人,當然要伸出援手
那好逸惡勞的人貧窮,也該幫忙他嗎???
給他魚,不如教他釣魚吧!
一味原諒他不如讓他記取教訓
2. 那有沒有人肯幫幫我,匯個8萬10萬給我....我也很窮阿!!!

結論是:去爭取應該有的權益吧...
提出告訴絕對是明哲保身的方式
不提告訴又何嘗不示意種姑息養奸?
當一個人犯錯被縱容時,他並不會記取教訓

samwlj wrote:
日本前陣子通過了新的酒駕罰則
酒駕最高肇禍罰款將達到一百萬日圓
與酒駕者同車卻放任他開車肇禍者將被連坐處罰
甚至賣酒給酒駕者的店家也要被連坐!
...(恕刪)

哇咧

賣酒的也要被罰

這還真的是無妄之災

那店家如果被罰不就自認倒楣

這點我覺得還滿誇張的

在賣酒的時候

誰會知道他正準備酒駕咧
啥鬼道理~正義語言我聽不懂啦~!!!
基本上,我覺得我們做人不用以怨報怨,也不用以德報怨,就老老實實的以直報怨即可。

再來既然說「只有法官才有裁量權」,那順理成章就是要讓法官來決定有沒有罪該不該罰,如果有罪該如何處置。當加害人受到適情適理的處置後,被害人也才能真正的放下怨懟,這對肇事者何嘗不是好事。

看來法律制度在有些人的眼中,反倒成了加害者....
dearjohn wrote:
很多時候一些中南部的人, 長輩會主動要求一同跟犯錯的人去道歉,


那北部呢?覺得蠻奇怪的...跟『中南部』有什麼關係了?

回到主題,個人也蠻贊成應該要提告的,
因為對方既然犯錯,一定要給他一些『教訓』,避免再次犯錯傷到其他人。
至於求償內容可以依情形再決定...
我的相簿 http://photo.xuite.net/blackeyecat
郎悶細挖邰耶 wrote:
哇咧賣酒的也要被罰這...(恕刪)


更正一下我剛發言的部分內容
尚未正式通過, 但是日本警視廳即將會提交國會

而讀賣新聞的相關報導在這邊
讀賣新聞報導
dearjohn wrote:
為何先進國家要講究犯人的人權?
因為基本上的假設是, 犯人在被判罪之前, 都是清白的,
只有法官才能判罪, 才能剝奪犯人的自由權跟公民權.(恕刪)


所以為了尊重這位肇事者的人權,更應該提告由法官去判罪的呀!

硬凹+不知所云

dearjohn wrote:
我可以理解很多人被撞...(恕刪)


回到事件的本身可以嗎???不要詞窮就離題了阿
沒有人說要動私刑...大家都是文明人!
開文者只是說要不要交由法律縱裁而已...
私刑是蠻橫不講理的,但是法院是天秤是非對錯自然會有公道!

最後一問:
dearjohn請問你遇到同樣的事情,你又會怎麼選擇???
dearjohn wrote:
法官為何要戴假髮, 有一種說法就是人不能審判, 只有神才能審判,
法官戴假髮是為了假借神的力量(恕刪)


呃…台灣是不用載那種東西的。


dearjohn wrote:
我沒說誰要去動私刑, 不過很多時候, 很多人是以私刑心態去提告.
這種心態甚至包括檢察官.
(恕刪)


這種想法很奇怪,國家授予檢察官公權力對於罪犯予以起訴,
叫做私刑心態?
那麼,我們應該對於犯罪的人都視而不見,就叫做慈悲?
本站真是清風不識字,何必亂翻書。
dearjohn wrote:
沒有人可以取代法官的...(恕刪)

弟到這年紀,從小打架都是依對一,打輸就認輸,沒回家找大人過
犯錯不斷,但總知道一人做事一人當,有錯都自己補,沒找過長輩出面
也以南部人自豪,但不知道這中南部很多人惹事是找長輩出面是哪來的根據?
從這句話裡面讓弟感覺到濃厚的歧視呀!
讓弟看了真的很不舒服
朋友呀!明天的『哭拉』今天就幫你挖好了~嘛里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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