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只是浮雲 wrote:就當做是好小文囉,單...(恕刪) 天呀~你是我的偶像~敢說~敢作~熱血果敢~不考慮自身利益,肯為弱勢打抱不平!重要的是~敢面對錯誤與負責的心,在此對你奉上滿分~可惜的是~方式與手段錯誤了,你的正義之心不能伸張!反而要對這種欺善怕惡的傢伙,低聲道歉賠錢...而他也可能會抓住這機會對你獅子大開口,索取高額賠償...目前情形與證據明顯不利於你喔~反而可以利用社會輿論,新聞媒體,與法律責任欺負你...下次記得~建立錄像證據用社會輿論,傳播媒體,與法律責任來教訓這類的壞蛋~
動手就是不對,這樣一來你(加害者)和那一位受害者也是加害者的被害人有何不同?我要是法官的話,我還會調查你車上放兇器的意圖為何?多加一條罪,言詞中幾萬元算區區小錢,家中還有方法喬,我想80萬可以解決算便宜了,這行為和日本人友寄有何不同?年輕人三思後行,希望真的有得到教訓,也如所說的當成是大家當借鏡,說真的就某方面而言還真不希望被害人和解,用講的不行嗎?打成重傷!不過也真的很有勇氣來發文,但願得到兩全的結果。加油~~~~~
realeric wrote:想辦法尚新聞 讓與論站在你這邊 這種受傷究無敵的心態 不能姑息 意思是?先開記者會,說那名斷三根肋骨躺在醫院的傷者對於狗做出不友善行為再請律師發表聲明"如果事情可以圓滿解決"樓主就可以考慮不對傷者提出右手肌肉酸痛的傷害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