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eeenb wrote:
血滴子充當帽子 帶頭上 ...(恕刪)


萬一誤開開關..或開關秀逗....那那那...不是自己game over了
以下這則新聞,應該沒被大家給遺忘吧!

兇嫌就是隨身攜帶刀械,殺了無辜的大學生!

誠心建議大家沒事別帶刀械上車,台灣因為比較落後法律還不周全,若你在英國等先進國家的火車站裡被抓到攜帶刀械是重刑。

倒是胸口可隨身攜帶鋼筆或是削尖的鉛筆。一樣能讓歹徒失去攻擊能力。

詳情請自行看: 英國電影 Rock n R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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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瞄我女友 火車上殺人
【聯合報╱記者饒磐安/台北縣報導】2009.08.24 08:13 am

台北縣無業男子李政哲昨晚與馬姓女友,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台鐵電聯車到台北,李不滿同車廂乘客游登貴一直猛盯著他的女友胸部,竟在近百名乘客面前涉嫌一刀刺死游,乘客嚇得驚聲尖叫,李嫌隨即被乘客張宏文等人制伏。鐵路警察局徹夜調查李嫌殺人動機。

李政哲(廿四歲,有竊盜、妨害自由前科)供稱,他因過去常被人欺負,才隨身帶藍波刀防身,他不滿游登貴(十八歲、宜蘭縣礁溪鄉人)猛瞧他女友胸部才動了殺機,他後悔做錯事,希望游不要死。

警方調查,李政哲昨晚六時與馬姓女友(廿八歲),從桃園火車站搭乘從新竹開往基隆的電聯車,欲返回台北縣新店市住處。六點卅五分列車快駛進樹林車站時,李突然向站在他身旁的游登貴嗆聲「你看我女友是在看什麼?」

同車廂乘客海軍爆破隊退伍的張宏文(五十歲)見狀勸李:「年輕人火氣不要這麼大!」沒想到李政哲隨即從背包抽出一把藍波刀,不發一語,就朝游登貴的左腹猛刺一刀,游當場倒地。當時車廂有近百名乘客,嚇得驚聲尖叫,紛紛擠到隔壁車廂。

列車當時駛抵樹林車站,張宏文和賴姓、張姓乘客用毛巾替游登貴止血。張宏文看到李政哲正帶女友從容步出車廂準備離去,立刻上前攔阻,用在海軍練過的擒拿術撂倒李政哲並報警。消防人員將游登貴送往板橋亞東醫院急救,但因失血過多不治。

警方表示,死者游登貴是宜蘭縣蘭陽技術學院三年級學生,暑假到北縣五股鄉他舅舅開設的貿易公司打工,昨天下午送女友回桃園,再搭電聯車返回五股時,沒想到在車廂上遭遇不幸。
Rock n Rola 我是沒看過,但這位大大說的,基本上完全同意
帶刀在身上,沒事就沒事,有事就是大事。.....沒有武器,即使受氣了,忍一忍就過了

而文中提到的東西,有專業的說法,.....
"倒是胸口可隨身攜帶鋼筆或是削尖的鉛筆。一樣能讓歹徒失去攻擊能力。"

一般這個是指戰術筆,與久保田棍(又稱鑰匙棍,大陸稱酷棍)
https://tw.mall.yahoo.com/item/p087332979122;_ylt=Ag6NAUZf93EiVhVRUV.ud8QBOB4J?act=recomm1
NexTool 納拓 捍衛者玻璃擊破戰術筆

https://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c98754133;_ylt=AnozeQ2jCuf_eG3YSAjkj_5yFbN8;_ylv=3
鈦合金鑰匙棍,是一種很小很短的棍,這個才14公分

這東西台灣很少人用,大陸比較多,可能日本最多,這個是日本人發明的
至於使用方法,查Google 大神影片,有一些介紹,算是國外比較流行的女性防身器械之一。

其實圖中的久保田棍不夠完整,一般使用時,會多一個鑰匙圈的環,使用方法很像扁鑽
不過扣的位置不同,扁鑽一般是扣中指,久保田棍是扣拇指。
但是這個很重視技巧喔,另外主要是出其不意的攻擊。諸位可以參考。
甩棍還要買喔 我褲子裡隨身都有帶一把 大約30CM吧
而且遇到敵人不只能打能槌能戳 還能噴射液體 不錯吧




































我是說棍型水槍啦...........

可樂配紅紅茶 wrote:
建議管妹把這樓刪了吧...(恕刪)

小朋友上網買就沒錢買遊戲點數了
真的要自保
很多隨身用品都可以是武器
重點是反應夠不夠快

Fisher.,Lin wrote:
有幾位大大提到防衛過當的問題,沒錯,如果是帶雨傘刀,拔出來跟他互砍,是有可能防衛過當。另外,雨傘刀應該也是管制刀,帶刀具上捷運,是有一些問題的。基本上,是不建議。

而版主提的甩棍,為什麼會提這個,因為這個是最容易攜帶的,而法律地位相對比較模糊,依照現在的法律,保全是可以帶,但是一般民眾不太行,遇到臨檢,有一定的機會是沒入,但是並沒有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他違反的是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標準程序是沒入。

這個不用爭,網路有大大寫信去問過,摘錄於下:

.......................................................................................................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95年3月1日的來信本局已收到,有關「您想問在車內放置噴霧槍及甩棍是否會被警方沒收」1案,特別向您說明如下:
一、噴霧槍及甩棍係屬內政部公告查禁之警械,非經內政部或其授權之警察機關許可,不得製造、運輸、販賣、攜帶或公然陳列,如有違反,即可依警械使用條例、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處罰。
二、對於以上答復內容如有疑問,請隨時與承辦人警務正顏錦圳聯絡(電話:2375-6198),將提供您更詳盡的服務。
敬祝 順心如意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 王卓鈞 敬啟

........................................................................................................

而一般來說,有一定比例的警察,會放過你,但是一旦你在捷運上,拿甩棍跟那個人pK,可以保證一定是沒入了。而依照上面的回答,Mace 可能瓶子型態的是OK,但是警用型與槍型可能也是不行,也都違反警械使用條例。

至於遇到了,而且有帶甩棍的話,說難聽點,我一般是都建議開車糾紛不要打擊胸部以上,但是捷運這個如果有機會,我會打擊頭部的。以我的力道加上 psd26 ,全力一下可讓頭骨裂隙,打擊四肢關節,都能一下讓四肢骨折。
這種時候了,你還管他死活,然後告你傷害 ?

套一句朋友的話,我寧願他的爸爸沒兒子,也不要我兒子沒爸爸。至於法律的事情,就交給律師去解決吧。



當然,北捷是特例,我再次強調,開車的朋友,我還是建議攜帶 Mace 跟一個球棒就好。最多最多再帶一支甩棍。而台灣法律,一般來說,對方空手你只能用 Mace ,要對方拿傢伙了你才能拿球棒,當對方拿刀,你才能拿甩棍。這是一般性原則,他空手,你即使只能球棒,還是會被判定防衛過當。有時也會被告傷害。
並不是說,你拿球棒就一定沒事。這是有比例原則的。

而帶甩棍,是當對方都拿刀出來了,你沒東西抵抗,那怎麼辦?你命都快沒了,還在考慮甩棍不合法,會被沒收?

......................................................................(恕刪)




+1

我想 在發生危險時 我不會去管台灣的什麼法律問題了
不自我防衛 難道是要我對行凶者懇求饒命嗎?
最後轉貼兩個連結:

也敬告所有日後在車上有帶甩棍的朋友,甩棍看起來是沒什麼,沒有很大的威脅,其實不然
他的威力,某些時間,是非常可怕而巨大的。

一般而言,刀會造成割裂傷或貫穿傷,但是一般而言,沒有生死大仇的話,再加上即時的醫療,日後一般都可以回復。但是甩棍不同,他的傷害是鈍器傷害,稍加練習,打擊四肢,就是骨折。打擊胸部,是內出血,打擊頭部,很多都是不可回復的鈍器傷害。像是顱內傷害。

這個連結是中國一把比較好的兩把甩棍,使用者並不強壯,但你想想,空手道要練多久才能練到這種打擊程度,至於一般開山刀,折刀是完全沒法比,當然刀造成的傷,不是這種型態。
國內Psd,美國Asp 也能輕鬆做到。

GAS 甩棍,連破100磚
http://www.56.com/tb_v198_/c67_/13_/25_/taobao_001_/133743343057_/18000_/0_/68412097.swf
野人谷輕鬆連破40磚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NQPj5rkwhg

這個用甩棍,真的不是很難,所以.....敬告所有帶甩棍的朋友,萬不得以,不要打擊頭部。



Fisher.,Lin wrote:
最後轉貼兩個連結:也...(恕刪)



貼個連結吧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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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連結已經失效

第二個我幫你貼





甩棍我今天上網看都缺貨了,
我就準備一隻合法甩棍,
缺點是重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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