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卷"只會圖利大賣場,因為你不會拿"消費卷"到隔壁五金店買鐵鎚,你不會拿"消費卷"到隔壁麵包店買土司,你不會拿"消費卷"到隔壁書店買書,你不會拿"消費卷"到隔壁水果店買香蕉,你不會拿"消費卷"到夜市吃麵....
治標不治本,且應不得限制必須於某些場所使用,不然一樣肥了特定人士消費券,因該是泛指吧所有消費行為。景氣不好不只有大型企業,小企業、店家、路邊攤、菜市場都是,若是貿然只專顧大企業、連鎖業、百貨業~消費券依然是屁反正政策是定行,反對因該也無效(我的稅金啊),不甘願也得甘願啊所以配套措施好好考慮才是經濟不好,食衣住行比較重要,娛樂可以延後話說年收入120萬以下是怎樣,1戶10人共120萬,還是1戶1人共120萬500億花完後,再來呢?
有很多人提到戶頭的問題這的確是個大問題這其中是有很深的學問與社會錯綜複雜的問題『何謂戶要怎麼算』沒房子的靠租房子的人很多房東不願讓你遷入戶口那麼你戶籍要寄放在哪裡家庭環境不好無法出去獨立門戶....一家七八口全在這一戶家庭環境不好無法出去獨立門戶....一家七八口全在這一戶.....但因工作全在外地租房子生活的我想戶籍在鄉鎮的老家但人卻不住家裏在外地工作的比例應該很高政府到底瞭不瞭解全台灣的生活型態啊
luu86 wrote:對於消費卷的發放,因...(恕刪) 我跟luu86大大情況大致相同,夫妻倆收入剛好破120萬/年,因為都是上班族,一分一毫收入都無法逃過稅捐單位的計算.但...家中一位行動不便的母親(外加印傭薪資約2.1萬/月),與二位稚齡的小孩,每月所能存下的存款實在不忍去想...但我可能還是無法獲得所謂"消費券"這項"政府德政".當公佈可能的發放條件之後,我心中的OS也與luu86大有相同的感受>>>"政策忽略了大家對公平性的感受,不過政府要執行就執行,我也只好接受"
1.巷口好吃的生煎包不能用!因為他沒有發票2.路邊賣水果的小發財車也不能用!因為他沒有發票3.接下來詐騙集團又有辦法衍生新花招來騙人了!被騙的可不可以要求國家賠償(因為濫政策啊),過陣子大家準備接詐騙集團『消費券系列』的詐騙電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