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ub45josh wrote:…所以除了修法加上但書例如"店家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讓店內全面吸煙".......(恕刪) 沒有什麼「全面吸菸」這種事,就是「不禁菸」而已。這不叫但書,這等於是把條文刪了一樣。
Edison9527 wrote:為了怕你自己自爆,先...(恕刪) 謝謝大大幫我COPY下來,小弟會思考要不要因為這位仁兄的論點提出告訴(誤很大~)扯遠了,依照目前現行的法令來看,覺得吸菸者好像二等國民,小弟文中有提到,至少希望像日本那樣,路上是禁菸的,可是有行人的吸煙區,室內的公共場所,也是可以有吸煙區的,只不過吸煙區的設置沒有像台灣嚴到讓人感覺不合常理(有個門隔起來,或是有告示,就是吸煙區了,不需要等同啥醫療等級的負壓室或是獨立空調)現在幾乎通通禁止,(小弟不晃夜店的,也不喝酒)實在是令人OX。。。
bulahe wrote:謝謝大大幫我COPY...(恕刪) 這觀點~~支持在+1 全面禁煙好~~但人行道上政府可以劃個吸煙區!!以現有人行道上的垃圾桶延伸出來 半徑 2公尺內!!為吸煙區!抽完煙也就丟進垃圾桶內~~比現在到處丟還好吧!!而環境也會好一點!!但台灣人行道上的垃圾桶好像還真的是少....記得上次去日本他們好像就是這樣!!!而餐廳的話!!還是老樣子!!老闆決定吧!!或真的花大錢弄個吸煙區!!就怪現在!抽煙的人太少了!!抽煙的立法委員太少了!!健康捐大少了!!
sablezero wrote:你智障阿?我幾時說過...(恕刪) 嘴巴果然很香還狗不打不乖哩好啦你很乖這樣可以嗎我的公司是只有二個人的工作室怎樣礙著你了嗎你要地址是吧等你死了我再告訴你反正你也活的很痛苦不是嗎令尊令堂不是在開安親班嗎(有沒有執照我是不曉得啦)你也曾在這安親班幫忙你曾發表過一篇文章從文章中看的出來你對於現在小朋友的教育真是感慨萬分教育的大道理我是不懂啦我只知道你如此口出穢言絕對不是好榜樣懂嗎你寫的文章你可以刪除我不會看輕你因為你已經看輕你自己了我不會告你公然污辱保留法律追訴權這東西是騙人的但請你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