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務部長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一個都不能死 部長賭上烏紗帽)

佛是慈悲...


但佛也說


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如果要廢除死刑,

那是否應也剝奪警察配槍與用槍的權利.

因為都經法院審判仍無法執行

是否代表員警執法時,也不該依"法"用槍決定"嫌犯"死與傷?!

或著乾脆放寬警察的用槍時機

讓員警在第一線替老百姓"減少"一些惡徒!!

不然以後死刑犯,除受害家屬同意免死

就先押著,等全國性選舉時綁著一起公投(反正常常有選舉)

到時選舉公報上,再附上一份"簡易判決書"

由全民來決定"執行"與否!!

**************************************************************
或許屆時廢票會不少吧?!

當自己可以決定時

蓋下"賜死"因該應該也很掙扎吧?!

滅絕希望;若是天命,逆天之路終不悔...
不簽就滾下台~
別學人家當部長~
把薪資吐出來~!!瀆職~!!
對三審定讞,惡形重大的人,談什麼人權,被害人一輩子的痛苦她有看到嗎...

難到 "三審定讞" 後還要通過她的第四審,真希望她快滾下台
敬佩並讚歎王清峰部長的志氣與悲心!

基本上我支持廢除死刑,
但我也不是無限制地反對國家殺人(例如我認同反侵略戰爭時進行保衛戰、員警在無法用非殺傷性武器阻止暴徒殺人時射殺暴徒)。
對於已經被逮捕,不能再從事傷人行為的受刑人,若其罪大惡極,應予以終身監禁,不應再予以其死刑。


Q.Roger wrote:
按照你的説法,普通民...(恕刪)


你又誤會了

我的意思是
如果沒做好,政策有問題,
就應該接受事實,好好面對問題來改進,接受你認為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相信在龐大的民意下,她會低頭或者下台

奇怪的是沒事何必去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雙手放在胸前的是防衛自己的肢體語言 嗎?
fineoop wrote:
對於已經被逮捕,不能再從事傷人行為的受刑人,若其罪大惡極,應予以終身監禁,不應再予以其死刑。...(恕刪)

如果你願意出錢獨立奉養這些死刑犯,我想大家都不會有什麼意見的啦

etony wrote:
難到 "三審定讞" 後還要通過她的第四審,真希望她快滾下台


她正在到處發送免死金牌,才不想下台,現在她要用釋憲來拖時間,萬一釋憲結果對她不利,她大概會說要修憲.
dougmichelle2001 wrote:
你又誤會了我的意思是...(恕刪)

這個問題很複雜嗎?簽字槍決就可以

曹丞相說過,一個獄卒就能辦到的事,非要士大夫們開會討論,是亂天下,而不是治天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6)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