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小朋友到玩具反斗城,請自求多福

kevinwu6778 wrote:
看到小朋友受傷了,一堆人還說樓主藉此歛財、故意推小朋友受傷賺錢、一昧的責任推給樓主。、...(恕刪)


都白天了怎嘛還在鬼打牆

我已經講了800遍了沒人說全是樓主的錯.也沒人說賣場沒錯

大家 質疑的是樓主一開始打著不要錢.只要求賣場改善賣場安全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Surhoff wrote:
我是絕對不會閃的我有...(恕刪)

丟~~~~~~

briyen wrote:
沒有人說他不可以求償 大家看不過去的是他說詞反覆 隱瞞對自己不利的部分 利用鄉民上新聞

這才是大家不恥的事情


kevinwu6778 wrote:
不是喔,樓主有隱藏第一次協商細節喔。

所以說,你要幫樓主,也要是非分明樓主明明有隱藏資訊

你這樣又要害樓主背上發文不實的罪名耶,你是害了樓主,不是幫樓主耶。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jscola wrote:
呵呵~~我正想打這個...(恕刪)


就算他們給了37.6萬, 我也會要求收到捐款的單位, 協助繼續追踨是否改善
畢竟我收了的話, 等同於對此事已無法追究
只能由其它願意且有能力監督的單位才能持續下去
水晶骷顱 wrote:
都白天了怎嘛還在鬼打...(恕刪)

小骨頭,我都懶的跟他講了,你真有耐心~

對付妖貓的手段,使出來了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Surhoff wrote:
就算他們給了37.6...(恕刪)

如果有心要改善他們貨架的問題,第一次協商,早就該提出了

而不是37.6萬退到2.5萬再退到改善貨架

您的本意.....其實已經被您自己消耗掉了

再丟

ltk_commune wrote:
P.S.賠償不是漫天喊價,從37.6萬降成2.5萬,旁人看來,會覺得你就是要錢,不然前後落差太大,邏輯
在哪?倒是廠商從頭到尾堅持自己沒錯,3000就是3000。我想你還是用實報實銷的方式來爭取吧,把收據、
請假證明都留下來,白紙黑字才是基礎。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Surhoff wrote:
就算他們給了37.6...(恕刪)


錯錯錯~ 大錯特錯了~樓主啊~
就算收了和解金~你還是有權要求在和解書上加附要求賣場改善條款~
除非一開始您就只打算收取金錢~那又另當別論.......
愛作夢的瓶子 wrote:
乖,先去搞懂鄉民質疑...(恕刪)


不看也是對的,看完不懂豈不是更難過?

的確也不應打太多,應該視程度、水準打才是。
kevinwu6778 wrote:
不看也是對的,看完不...(恕刪)

真的喔~~

乖乖~~~

1113、1116樓看好,鄉民質疑的在何處
踏出復權第一步,等著你回來~!!!
Surhoff wrote:
我是絕對不會閃的
我有發文就是有發文
一開始發文是什麼內容, 就是什麼內容, 我也不會去改

一有新的進度, 在可以公佈的情況下, 我一定會來更新

有人要一直在37.6萬上面去打轉, 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
我個人因為對方從事發到協調會為止的處理方式及態度不滿, 所以提出要求37.6萬並無任何不妥
提出37.6萬, 也有明細, 但這裡不是協調會, 更不是法院, 我沒必要在此公開我的明細
至於合不合理, 自有法官會判定, 也不是各位說了算

當然, 一些持反對聲音的人, 也給我很大啟示
那就是我一定會堅持到底, 因為從這些聲音當中, 我才真正發現到, 如果所有人都像這些聲音一樣
那麼廠商真的是躺著賺, 反正出什麼事, 都是父母沒顧好
...(恕刪)


水能載舟 亦能覆舟
相信這個道理您一定懂

回到事情的本質好了
如果 今天 賣場已經作好防護措施 您的女兒還是受傷呢?
是不是還要要求賣場再加強護具的等級?

同理
若今天您的女兒 在路上因為您一時的疏忽 而有類似狀況
那是不是得要要求國賠?
若是
今天世界上有哪個政府 可以作到0疏失的防護?

我不否認 為人父母者 看到自己的小孩受傷了 一定會心疼
但 您要不要再換個方向來思考
這何嘗不是個機會教育?

我的小孩 若在街上跌倒 只會哭一兩聲就起來
因為 他們都知道 無論年紀大小 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試問 您可以火眼金睛的照顧您的小孩到何時?

若小孩上學了 您又該如何確保他不會受傷
若是在學校不小心撞到桌角
是不是又得殺去學校 請他們把校園內的"每個角落"都作好防護?

最後
個人要表達的立場是 "兩造皆有疏失"
無論事情以何種方式落幕
希望您可在這個事件上體悟到一些道理
更希望 您可達成您的承諾

以上
Mobile01系統服務員:不行耶,來 vandw 一起跟服務員複習一下~
kevinwu6778 wrote:
不看也是對的,看完不...(恕刪)


對呀

太浪費了

對於某些人(我連打這些字都覺得是種浪費)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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