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14 wrote:
誰有事誰忙,我沒事傳什麼訊息?真當發簡訊不花錢嗎?


你不知道 我 無敵 萬用工具人,絕非浪得虛名。 XDDDDDDD

妹妹要吃什麼,我就買去給她吃。 XDDDDDDDD
這大樓的人, 全都中署昏倒? XDDDDDDDDDD

只好讓音樂喚醒你們。 XDDDDDDDD

// 這不是搖滾樂,無可抱怨了吧? XDDDDDDDDDD

又來貼圖 XDDDDDDDDD


我是來說笑話。 XDDDDDDD

我曾經說過,我以前當兵時,超級會寫公文,
還會直接下電話記錄。
那個 一直不讓我放假的連長, 看到我 非常傻眼, 直接在他連長室外面辦公! XD

前幾年,我為了房子的事,去法院,我是要送公文的。
法院說, 我們法院公文 , 是沒有格式的!!!!

我被退回重寫。 XDDDDDDD
feng2009 wrote:
我是來說笑話。 XDDDDDDD

我曾經說過,我以前當兵時,超級會寫公文,
還會直接下電話記錄。

前幾年,我為了房子的事,去法院,我是要送公文的。
法院說, 我們法院公文 , 是沒有格式的!!!!

我被退回重寫。 XDDDDDDD



有格式得照格式填,沒格式高興時用畫圖的也行。
重新編一個...
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lan14 wrote:
有格式得照格式填,沒格式高興時用畫圖的也行。
重新編一個


我真的有帶 空白的 A4 紙,

直接當面寫給法院書記官。 XDDDDDDDDD

對了, 為了尊重法院,我真的有穿長褲 & 鞋子。 XDDDDDDDDDD
feng2009 wrote:
對了, 為了尊重法院,我真的有穿長褲 & 鞋子。 XDDDDDDDDDD


所以是打赤膊過去的?
頭上有沒有綁“必勝”的頭帶?
知幻即離,不作方便;離幻即覺,亦無漸次。
lan14 wrote:
(恕刪)




我去法院,不是去踢館。以免我自己翻車。 XDDDDDD

我真的比 執業 律師 的裝備 還專業。
(但我不會想當律師)

我拿 2 個高級的電腦包,當公事包。

我的檔案夾,是 40 頁透明的。 好幾個。

當中,包括法院給我的公文。

我當場翻給法院書記官看。 XDDDDDDDDD
lan14 wrote:
所以是打赤膊過去的?
頭上有沒有綁“必勝”的頭帶?


他們覺得遇到神經病 XDDDDDDDD

寫字像在寫書法。 XDDDDDDDD
當兵的部分,我就當吃瓜群眾
不參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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