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務部長明確主張: 暫停執行死刑... (一個都不能死 部長賭上烏紗帽)

fineoop wrote:

有特定罪的人神當然不愛,上帝只不過是欲界天的一位天神,心中尚有仇恨之心,
你只要證悟後,你的境界就比上帝高了。


這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大家應該是聽不下去的...
http://blog.sina.com.tw/popodiary/
喵的王清峰超不要臉的!
不是說寧可下台也不要執行死刑嗎?
結果現在又死皮賴臉的賴在那不走了!
說啥如果因死刑丟官 那會變成國際大笑話~
按!
讓你留下來才是大笑話啦~

還申請釋憲勒~
我釋你老母啦!
千年之夢 wrote:
聯合報頭條: 法務部長昨日再發表理性與寬恕一文,文中指出:殺人無法償命,只會造成另一個家庭的傷害
.. 死刑最危險的刑罰,審判的是人而不是神 :她並且說即使丟官也不在乎.....(恕刪)

真爛的決定....
下台啦.....
殺人犯就是要付出代價......

如果哪天某部長的家人被人先姦後殺, 她還堅持廢除死刑, 我才會考慮她的意見.
TONYKCC wrote:
唉~~這棟樓蓋的又快...(恕刪)


廢死聯盟新書 歡迎索取
相關文章: 國內人權新聞 | 最新消息

2006年底,驚險在槍口下挽回死刑犯鍾德樹的性命後,台灣已經四年沒有死刑執行了。當初為什麼能夠「槍下留人」?單是因為國際壓力?來自救援團體的努力?還是法務部的「覺悟」?或是鍾德樹的幸運?這些都不足以描述…

這本書,將帶您重回2006年現場,同時也展望未來:台灣真的能夠廢除死刑嗎?用怎樣的策略和方式?在怎樣的時機下?關心死刑廢議題的朋友,不能不看!

書名:《停止死刑:死囚鍾德樹的故事》
出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作者/葉亭君、羅秉成、林欣怡
譯者/葉亭君、柯保羅(Paul Cox)、吳佳臻、梅心怡(Lynn Miles)、游思麗(Celia Llopis-Jepsen)、莊紀婷、鄒宗翰
ISBN/978-986-85305-1-5
網址/www.taedp.org.tw; www.laf.org.tw
電子信箱/taedp.tw@gmail.com; legalaid@laf.org.tw
出版日期/2009年12月

索取方法:請在信封上註明索取新書,內附30元回郵信封並填寫收件人姓名、地址(本書為A5尺寸,即二分之一的A4紙張大小),郵寄至10656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165巷14號3樓,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收


幫幫忙勸勸這些聖人吧


-------出處:http://www.amnesty.tw/?p=900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你說的很好,但是你得罪全台灣的胖子,難道這不應該停權嗎?
真的是人不要臉 天下無敵....

搞了半天還是捨不得官位....


虧我還以為輪替之後會有什麼成績

都是這種的.....馬總統 算你厲害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其實人權團體雖然我們...(恕刪)


我大概能了解妳的意思,但任何"重要性"的思維都應該要有 balance.

我也有一連串"廢死"與"不廢死"的看法,但要寫太長一串應該也不會有人想看.

只能說大家維持理性了解互相的看法之後能取得一個平衡點.

希望不要產生社會群體之間的對立和衝突.


ninja680614 wrote:
一般人很難想像一個人在臨死前,到底是什麼模樣。台灣的死刑犯臨死前,可以享受一頓豐盛的最後晚餐,有些人還會抽菸、喝酒。林占青說,她所碰到的案例,印象中除了一位遊民有吃過最後的晚餐之外,其他人連碰都沒有碰。「他們都是抽菸,不過,奇怪的是,似乎菸一下子就抽完了。」

「結束了最後的晚餐,接著,法醫會替死刑犯打麻醉針,藥效很強,還沒有打完,死刑犯的頭就垂下來了,立刻陷入昏迷。如果死刑犯要捐贈器官,法警就會打頭,要不然就是打心臟。法警的槍法都很準,一槍就斃命了。」

恕刪)


因為美好的時光總是過的特別快 = = 在不然就是緊張呼吸急促
原來還有打麻醉喔........真的是很人道了。

我還以為是要面對子彈飛來的恐懼勒......
照情勢看來,國民黨勢必要和王清瘋做切割,要不然五都、立委都不用選了。

等著看好戲吧,一定又看到王清瘋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演辭職戲。
workcool wrote:
這資料有誤海盜罪已經...(恕刪)

嗯因為這是舊資料
但主要是那監斬官還是支持死刑的

我國刑法其實在近二三年內大修
光刑法總則就修了3分之二強
不過海盜罪還真的沒去仔細讀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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