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晶骷顱 wrote:
幫你了請看第26樓樓...(恕刪)
這個比較近一點的樓
Surhoff wrote:
就算他們給了37.6萬, 我也會要求收到捐款的單位, 協助繼續追踨是否改善
畢竟我收了的話, 等同於對此事已無法追究
只能由其它願意且有能力監督的單位才能持續下去
給了 收了 還是在錢吧!!樓主心裡想的還是這個啊!
Surhoff wrote:
小女就因為要坐上該公司放置的跳跳馬,被固定的繩索絆倒,正好就向前趴向貨架
臉就往貨架撞上去,當場嘴唇就被割開約2cm大小的傷口,血流不止

Surhoff wrote:
2010/8/24 & 9/8 先後進行了二次調解, 反斗城非但堅持只賠償那3000元,居然還說是她們一直很努力要跟我談, 但我不跟她們談, 我氣得說要調所有的通聯記錄出來對, 看都是誰打給誰, 是誰想談誰不想談,真是把我氣個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