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523 wrote:我覺得要回歸 " 法...(恕刪) 言詞激昂但我到想問問 到底是誰在搞對立? 是誰在搞分化?你有聽過藍營說:"外省人一定要投我們"嗎?反而是綠營整天靠分化來搞選票現在台灣的對立 不是短短20年之內能弭平的了破鏡難圓 不如直接分裂算了濁水溪以南改叫台灣國 以北叫中華民國反正獨立都是要留血的 台灣國正好可以證明自己有決心 而不是嘴砲打贏中共 你就獨立 打不贏就死光 反正不是很多人說寧死不屈
首長特支費每月34萬元,直接匯入首長戶頭,一半需要單據核銷一半不需要單據核銷。國務機要費每月200萬,不能直接匯入總統戶頭,全部均需單據核銷。差別在,首長特支費承辦人員余文為了省事,拿取80張高額發票去核銷3千多張發票因而吃上偽造文書。國務機要費則由扁嫂發動親友四處蒐集發票詐領。
我們同事間今天有聊過那家人真的太貪心了如果拿100塊,分點給下屬,再分些給黨,然後捐一點出來搏名聲這樣不是好很多嗎,出事要辯解也可以拖一堆人下水現在是錢全拿到自己口袋,不出事才怪或許有人說這家人有拿錢捐黨部,那部份是檯面上已經見光的的當然要捐阿私下拿的全暗槓,一定被當靶子打...
BEIOWOLF wrote:言詞激昂但我...(恕刪) 無意冒犯 但是你能指出某陣營"不斷的挑撥分化"的例子嗎還是這只是你相信 習慣收看的媒體與政客不斷灌輸給你的因為我確實認知到每天在CX UXN TXBS的 對一樣住在台灣的普通市民的 "挑撥分化" 特別是這些媒體政客都從中得到可觀的好處我只是覺得這對好好過日子傷害很大
chilis wrote:拿錢的有事,給錢的沒事;真是非常令人激賞的巧妙判決阿! 歹誌不是憨人所想得那麼簡單?給錢的是公務人員嗎?給錢的是心甘情願給的嗎?...你乾脆直接說啊X無罪好了 啊X無罪 啊X無罪....
seth_4 wrote:這些案子本來就是為了展現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復辟精神不然捐了就沒事怎麼說 修法放立委怎麼說話說阿薩斯自從雇了些魔族傭兵 他的人生從此就沒有回頭路了戲怎麼演 我們再往下看 對呀 希望你這輩子你看的到你想看的結局不過 真的很難 因為"台灣之子"的個性太高調就連幹壞事也要搶第一
newlan wrote:三審定讞後之救濟民事訴訟:再審、重審蘇建和一案也未三審定讞,而是更審(2審3審來回) 1.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是再審和第三人撤銷訴訟2.蘇建和一案早在民國84年就已經判決確定多次非常上訴失敗,89年聲請再審成功今天是"再"更二審,判無罪話說,這棟樓一堆人在談政治是三小?標題不用看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