純法律討論:三審定讞 還能上訴嗎? 還有辦法嗎?


prince523 wrote:
我覺得要回歸 " 法...(恕刪)

言詞激昂
但我到想問問 到底是誰在搞對立? 是誰在搞分化?
你有聽過藍營說:"外省人一定要投我們"嗎?
反而是綠營整天靠分化來搞選票
現在台灣的對立 不是短短20年之內能弭平的了
破鏡難圓 不如直接分裂算了
濁水溪以南改叫台灣國 以北叫中華民國
反正獨立都是要留血的 台灣國正好可以證明自己有決心 而不是嘴砲
打贏中共 你就獨立 打不贏就死光 反正不是很多人說寧死不屈
首長特支費每月34萬元,直接匯入首長戶頭,一半需要單據核銷一半不需要單據核銷。
國務機要費每月200萬,不能直接匯入總統戶頭,全部均需單據核銷。
差別在,首長特支費承辦人員余文為了省事,拿取80張高額發票去核銷3千多張發票因而吃上偽造文書。
國務機要費則由扁嫂發動親友四處蒐集發票詐領。
我們同事間今天有聊過

那家人真的太貪心了

如果拿100塊,分點給下屬,再分些給黨,然後捐一點出來搏名聲

這樣不是好很多嗎,出事要辯解也可以拖一堆人下水

現在是錢全拿到自己口袋,不出事才怪

或許有人說這家人有拿錢捐黨部,那部份是檯面上已經見光的的當然要捐阿

私下拿的全暗槓,一定被當靶子打...
BEIOWOLF wrote:
言詞激昂但我...(恕刪)


無意冒犯 但是你能指出某陣營"不斷的挑撥分化"的例子嗎
還是這只是你相信 習慣收看的媒體與政客不斷灌輸給你的
因為我確實認知到每天在CX UXN TXBS的 對一樣住在台灣的普通市民的 "挑撥分化" 特別是這些媒體政客都從中得到可觀的好處
我只是覺得這對好好過日子傷害很大

chilis wrote:
拿錢的有事,給錢的沒事;真是非常令人激賞的巧妙判決阿!


歹誌不是憨人所想得那麼簡單?給錢的是公務人員嗎?給錢的是心甘情願給的嗎?...

你乾脆直接說啊X無罪好了 啊X無罪 啊X無罪....

edsilvia wrote:
喔喔 又讓他賺到一次搬家了!!!


庭院深深深幾許的豪宅

seth_4 wrote:
這些案子本來就是為了展現順我者昌 逆我者亡的復辟精神

不然捐了就沒事怎麼說 修法放立委怎麼說

話說阿薩斯自從雇了些魔族傭兵 他的人生從此就沒有回頭路了

戲怎麼演 我們再往下看


對呀 希望你這輩子你看的到你想看的結局

不過 真的很難 因為"台灣之子"的個性太高調就連幹壞事也要搶第一

BEIOWOLF wrote:
但我到想問問 到底是誰在搞對立? 是誰在搞分化?
你有聽過藍營說:"外省人一定要投我們"嗎?


你現在是在指責趙少康嗎?
嘖...土城王又出來救援高雄的王子喔...
不要啦,已經票很多了啦。
留一點給別人啊...
這家子總是只顧自己啊...
newlan wrote:

三審定讞後之救濟

民事訴訟:再審、重審


蘇建和一案也未三審定讞,而是更審(2審3審來回)

1.民事訴訟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是
再審和第三人撤銷訴訟

2.蘇建和一案早在民國84年就已經判決確定
多次非常上訴失敗,89年聲請再審成功
今天是"再"更二審,判無罪


話說,這棟樓一堆人在談政治是三小?
標題不用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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