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okid wrote:
我雖然現在沒在台灣住...(恕刪)
由衷感謝 認真值勤的公務員們!

(給予網友正確的常識並不算辯論喔)
煥仔 wrote:
消防隊包醫療?是指救...(恕刪)
煥仔 wrote:
消防隊包醫療?是指救護車的緊急處置嗎?
那只是名字掛在一起的,其實就算獨立出一個單位也是沒問題的.
煥仔 wrote:
台灣的110 並不像美國與醫院的聯絡如此密切,所以在時間上會來不及,才在消防隊那邊編制救護車,即早將患者送達醫院救制.
煥仔 wrote:
並不是你認為的包醫療,那只是搶時間而已.開救護車的編制人員並不會同時參與救火.
煥仔 wrote:
所以,台灣也是救火歸救火,醫療歸醫療的.
Chih-yao wrote:
就是因為台灣消防各項業務獨立不出來才會造成現在消防隊包山包海啊...
開救護車的人員當然不會"同時執行兩項不同的勤務"...
你認為...在救護現場時我什麼都沒做嗎??
如果在你的眼中"到院前緊急救護"如此沒有幫助,
那你可以去看看台北市政府消防局每年都有成長的救活率...
再來評斷我們救護員重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