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把別人家車庫當你家車庫

講得冠冕堂皇 口沫橫飛

就是要質疑車庫是否合法 知道什麼是道德嗎??什麼是同理心嗎??

明知是"出入口" 還去停!!不打招呼也不留電話 到底是誰的錯

警察來 看車子是可以繼續停還是被開單

質疑車庫違法 有本事去檢舉 不用在這說的頭頭是道

大家是互相的 今天你佔住這個"出入口" 不讓"出入口"裡的人出入 還要講什麼道理?

相對的 你去買東西 你一出門口看到有人擋住你出入 你不會不爽? 更何況是屋主

開車出門找車位 大家都一樣 有本事去叫政府單位去增設車位 而不是為自己的私心在這裡圓謊

黃線紅線這部分不用爭議 白線部分大家都可以停沒有錯 但是基本的尊重還是要有

擋住別人 來牽車時 態度好一點

家前劃白線被停車不能吭聲就該死 為了私心懶得多走幾步路擋住的人就沒錯?

不想付停車費就別開車 嫌找車位麻煩也別開車

自己周遭親戚和朋友住一樓的有這種困擾的去問問吧 先辯贏它們 再來這炮


強調 白線可以停 但停的有禮貌點很難嗎? 黃線要停就別下車 紅線別想停 就這麼簡單



題外話

現在懂基本開車禮儀的人越來越少了 巷子會車會打招呼的 很難遇到了


東方海皇 wrote:
呵呵,這個話題,我不...(恕刪)


海皇大果然見多識廣...
我韓國的同事 也說 台灣真的很怪~
怎麼停車都要打P檔~ 他們都打N檔的~
這樣停過夜也不怕...

我只跟他說...

Welcome to Taiwan ...
koenigsegg08 wrote:
但如果聯絡不到是可以拖的
因為擋住他人進出路線這已經涉及妨礙自由...(恕刪)


K大...這個我之前在別篇已經跟別人戰過了
我是站在可以拖的立場...可惜~
最後結論是不能拖...

很囧吧 @"@

LOK666 wrote:
講得冠冕堂皇 口沫橫飛


說得實在是太好了,



沒錯,我也是覺得在這件事中,

是缺乏了尊重,

不是紅黃線,要停車是沒有什麼不可的,

但是,請要尊當地住戶,請考量人家的進出,

不要影響人家的進出!或是一句不好意思,都是解決的途逕.

東方海皇 wrote:
呵呵,這個話題,我不...(恕刪)



我們家後面的收費停車場也是這樣...滿位了 還是讓人開進來停

不過收費員有叫他們打n黨停車方便移車



現在的人怎麼了…都沒道德及社會秩序的觀念了嗎

明明佔用別人出入口是屬不道德行為,為什麼還要路權不路權的鳥規矩

不要把自已的便利造成別人的不便


我自已外出找車位也決不停別人門口,如果真的非不得已,我也會下車詢問該家主人是否同意

這樣不是很好嗎,自已停的也安心,如果戶主有急事非得要出門也聯絡的到我來移車




難不成路權是大家的,所以佔用別人的車庫是很理所當人的,如果該戶家主人有急事有意外生病了要緊急送醫

發現車庫外被擋道而延誤送醫或延誤急事,是該戶屋主活該嗎



社會真是亂了。看了某些人發言,我還真的覺得腦袋真的是大便
jiang0214 wrote:
啥力戰群雄我來聲援門...(恕刪)


我前面已經說了 是在經交通管制處會勘後 於車庫門口申請禁止停車
這樣是白線 還是紅線 ?



若民眾願將住宅一樓設成車庫,只要向建管處提出使用目的變更,就能以此要求交通機關,在出入口畫上紅線,禁止他人停車。


板橋地方法院簡易庭日前有個判決,某甲將車輛停放在某乙建物前,即便沒有劃設紅黃線,也是警方認定可停車的區域,但因侵害到車庫車輛進出,判某甲必須賠償某乙的車因無法停進自家車庫,而改停停車格所生的停車費。
 新北市府交通局副局長陳文瑞指出,根據《交通道路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六條規定「停車不能影響人車通行」,民眾在巷弄內停車不能阻擋車庫與地下通道的出入口,如果違反,可依法拖吊或裁罰。
 陳文瑞說,會不會影響到人車通行可先辨識附近有沒有車輛進出口,但他坦承,如果是民眾庭院闢建為車庫,並未向交通單位申請合法者,「合法車庫」與否有認定上的困難。他認為,民眾如果有疑慮,可先電洽新北市府交通局派員前往會勘,向交通局申請在車庫門口劃設禁止停車的紅黃線,避免處罰時產生爭議。
 如果門口是付費合法停車格,民眾一旦申請撤銷,就必須以每小時廿元、每天八小時,繳交款項給新北市府交通局,作為交通改善及規畫路外停車場之用。
車庫前臨停可否 待建立機制
 新北市車庫糾紛,私設車庫車主,竟告贏合法停車者,此一判決,形同宣告「車庫合法化」,只要自行寫上「車庫禁止停車」,就能保障家門口淨空權益外,更讓實務執行的交通機關備感挫折,私下抱怨「以後何必幫民眾畫紅線!」
 民眾私設停車格不違法亦免登記,讓全台各地到處可見「車庫禁止停車」標示,甚至連五金大賣場,都能買到量產的壓克力牌,足見此一「市場」之龐大。
 以北市為例,若民眾願將住宅一樓設成車庫,只要向建管處提出使用目的變更,就能以此要求交通機關,在出入口畫上紅線,禁止他人停車。而新北市甚至可以停車代金方式,註銷停車格,程序絕不複雜。

但民眾去變更登記為法定停車空間,亦依法畫紅線後,得到的保障,卻不如占地為王的私設車庫主人。前者若遇違停,只能找警察開單了事;後者不僅可自畫紅線混淆視聽,還能向長期停車的近鄰提告,藉此得到賠償,可能就像官員抱怨的「以後何必畫紅線!」
 在建築、交通法規,均保障「法定停車空間」的情況下,政府不妨建立一套機制,讓欲於他人車庫前臨停民眾,輕易辨別此為「法定」或「私設」,藉此保障雙方權益,亦避免衍生糾紛。


轉自 棠鈞的家

完整版在 棠鈞的家

我想那些回說路是公家的為什麼不能停你家門口的人,大概都是住有管理員的大樓。

我之前和我老公回家,因為車庫門口有人臨停(沒留電話),
就先去問附近的店家,結果都沒有人來認領,
我們想說算了,大概是去逛街的人,因為我們家在SOGO附近,
就又繼續繞,
後來還跑去圓滿劇場慢跑,又滾了草地,再去逛了寶雅以後,

哇靠,
那台車還穩穩當當的停在我們車庫口,
我們兩個已經在外面又多繞了四個多小時,
等了十分鐘後,
我們跟對面鄰居借了他家的騎樓停。

停好後想說去小7買個飲料喝(消消火)
剛好遇到兩位警察先生在簽巡邏箱。
我鼓起勇氣上前詢問警察先生。

因為我們家門口是畫黃線,
所以警察先生就幫我們連絡車主,
結果車主一來,我跟我老公馬上就無言了,
原來是隔壁鄰居的客人。

他們家車庫明明就沒車,幹嘛不停在自己家車庫啊,
還一直說我們嗡嗡(台語)不會按電鈴問阿姨還叫警察來,
我好想回那個阿姨說,我沒叫拖吊車直接拖走就很客氣了,
還說我們嗡嗡,阿姨才嗡嗡。



東方海皇 wrote:
呵呵,這個話題,我不...(恕刪)


第一次感覺韓國這麼可愛 , 打N 檔確實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請教在可以停車的地方,前後車把車夾的都不能動,感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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