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提告公然侮辱罪有研究,有跑法院的大大請進。5/29 Update~

對!! 支持!!!

Billy.Huang wrote:
樓主也不要管那些閒言...(恕刪)

henryblue wrote:
請問各位曾經有跑過法院的大大,
若提告後請假跑法院,是否可以對被告人求償?

1.工作期間因訴訟而向公司告假,可否以(月薪 / 30 * 請假天數)求償?

2.公然侮辱這部份除了刑事以外民事是否可以求償?

3.若判決勝訴可否要求被告人給付告訴人律師訴訟費?

...(恕刪)


1.不能

2.可以

3.不行 , 頂多是繳給法院的民事訴訟費用單據 , 同時要請求才有


結論:

忍一時之氣 , 海闊天空

訴訟是萬不得巳才進行的事




假設1個狀況....

樓主在網路上跟對方有糾紛

進而採證並揚言提告


問題來了...

如果最後沒有提告,

那麼是不是有散播不實言論之嫌呢???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chan640323 wrote:
那麼是不是有散播不實言論之嫌呢???


本例:沒有(內容沒有造成他人之名譽損害)

所謂散佈不實言論,請參照: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將不實的內容傳遞公開,而其傳遞的內容造成他人之名譽損害,即為誹謗罪。

你有受到名譽損害嗎?應該沒有吧

----------

我是覺得躲在電腦後講話也是不要太衝
哪天惹到住台東或是住澎湖,人家告你,你光是東跑西跑就飽了。


難以捉摸我的心 wrote:
依照你近日的心得
這樣有沒有構成誹謗罪?


真的不好意思
3~十幾頁我沒看耶
無法回答啊

我只能回答:A本來聲稱要告B,結果後來沒有告,這樣不算。
我只能說, 提告下去, 不管判決書上誰輸誰贏,
原告和被告實質上都輸了, 只有律師爽到...
cage9999 wrote:
真的不好意思3~十幾...(恕刪)


如果被告的那個人不住在台灣
那要怎麼辦勒

ruby6436 wrote:
我只能說, 提告下去, 不管判決書上誰輸誰贏,
原告和被告實質上都輸了, 只有律師爽到......(恕刪)


我正好抱持與您相左的意見
若事主不提告, ,一次很好的"在網路上發言是需要負責任 "的機會教育就此被流失
大家只是湊湊熱鬧的進來看場鬧劇,若是如此,那麼包含你.我.事主.公親路人鄉民都是輸家,因為沒人從中學習到些甚麼,出言不遜者則更是有恃無恐地變本加厲
這樣的網路環境是你要的嗎?


若是"準被告"出面道歉或是真的被告
那麼不論訴訟結果如何, 包含你.我.事主.公親路人甲乙丙丁都是贏家
因為那是一次很好的示範,也是一個警惕,讓那些"嘴砲到一個程度就不能自己"的人士能夠適時克制自己發言
若有頑冥不靈,執迷不悟誓死嘴砲髒口者,日後有人提告也有一個案例可循
對於淨化網路環境而言,總算的上是件好事

所以再呼籲一次:不道歉,就提告

cck9719 wrote:
如果被告的那個人不住在台灣
那要怎麼辦勒


我所知道的這種(算微罪)案例是開庭幾次傳喚不到
就會採拘提或罰鍰。(不至於被通緝)

如果他為本國籍,入境應該就知道了。

如果他本就是外國人(不入境台灣),這案件應該就不了了之了。

苦命的台灣獼猴! wrote:
對於淨化網路環境而言,總算的上是件好事


九族道歉文
罵客家人女學生家人陪同出面道歉

教訓不夠多?

蔣大曾說過請大家潔身自愛
每一字01都有備份
電信警察有需要,01都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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