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魚打混會被念 認真辦案也被嫌 看來波麗士大人很難作
大家有沒有想過 這種事情人家大可以訓斥一番後了事 後續也不用那麼麻煩
那他何苦花那些時間辦案又被大家嫌呢? 而且這種案子很高的機率是不會被起訴的
今天如果情況剛好相反 有人一直向警方反映花被偷採 警方卻以這是小事置之不理時
不知道大家又作何感想? 看看大家是需要認真辦小案的警察 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警察?

套警察故事裡的一句話 "想要長命百歲的話最好不要當警察"

還上有高堂 下有兒女勒 我們納稅人花錢養的警察 什麼時候這麼有孝心了

回到主題 如果婦人是一時起意摘花 被抓的話那我是覺得太離譜了

但是前面有提到婦人是帶鏟子去挖 那我想有明顯的犯意

不過話說回來 偷朵花就問了八個小時

我看那些酒駕撞死人的人好像也沒被抓這麼久


台灣的警察阿

不要只會在天橋上拿隻大砲打下面"被迫違規"的機車阿
GARGINE wrote:
雖然我很討厭破壞公物...(恕刪)

謝謝喔
剛開始只看自由時報的報導的確會有這樣的感覺
後來從別的新聞看到豐原市長的說法我會覺得
不能因為惡小而姑息,有人說那株植栽沒多少錢
那何必去偷呢 直接去園藝店買一株 不事就沒有今天這樣的困擾嗎
我覺的假如你已經躲旁邊了, 那其實看到有人在挖花 可以過去警告阿!!!!!
為什麼要等人都挖完了 在過去上手銬??????!!! 這跟本就是拼業積的做法阿....!!!

就算你今天不是躲在旁邊 看到人家在挖, 你可以先過去警告阿.....假如被警告人不聽, 你在上手銬也可以阿...!!!
偷就是不對
就算是一塊錢還是一樣的偷
>不知道大家又作何感想? 看看大家是需要認真辦小案的警察 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警察?

剛好兩種都波麗士大人都見過耶。

如果真認真辦案的警察,那還好,他大小一視同仁的辦案,我給他支持。問題是他認真的辦小案,把大案放著不管。認真抓書店賣十八禁書,卻對色情酒店視而不見。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警察,這好處理,我的車被偷了,去報案,他要我不要來報,後來我說至少給單子,他開二連單給我,我一說二話不講,打到警政署報案,一報我車被偷,二報此警察瀆職。

這兩種警察,天天見到。

依法,警察阻止犯罪維護治安,而且坐領不低薪水(基本上是國民平均收入的兩倍左右),又是執法者,自己不應該超過法律規範的執法程度,且應積極辦事這才不會給百姓極難看的印象。

依法辦事,其實沒有很難,可是眾警察被罵時總是跳出來喊冤,但手上可是滿手罪孽。勞苦功高的警察是有,但是更多是有牌流氓,壞了所有警察招牌,這點請波麗士大人們自己是不是該反省一下呢?

比如波斯菊婦人案,抓到後,予以訓斥,嚴加指正,也就是了。

抓到警局,偵訊八小時,為了兩元波斯菊,浪費人民稅金不下千元,然後說和解了!!

真是視國法為無物!!

竊取國有財物,可以私下和解嗎?公訴罪耶!要依法定程序辦,就徹底貫徹!!扎到問完筆錄,就把人送辦,然後由檢察官決定要不要起訴,起訴後,再由法官定罪,及要判如何懲處和賠償!!哪輪得到警察跟婦人和解?

還有,警方人員在場,沒有適時阻止犯罪,做視犯罪發生,是為瀆職,把婦人,也該把那兩員警依瀆職罪移送。

要依法就依法貫徹到底,而不是這種對小民嚴厲,對此己放任的執法態度。
我小時候...偷挖地瓜

偷摘路邊的花...


還曾經拿沖天砲射老師

還偷拿零用錢

曾經去縣政府洽公時.不小心踩死幾株草

我有罪嗎?



kevinwon wrote:
我小時候...偷挖地...我有罪嗎?(恕刪)

這位樓主別忘了,之前有個爸爸將自己小嬰兒裸照PO上網,然後就被抓了,
小心警察會來抓你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今天中午看到電視畫面,人行道上有預留一塊塊的空地種花種樹,人行道外面完全沒有圍離或是水泥區隔
看起來確實像是一堆廢土,無法分辨上面的花是公有野花,若是兩位埋伏員警看見婦人拿了鏟子要挖花時
出面告知那是公所種得花不能挖,這樣不就沒事了嗎?還可以不露身份繼續埋伏抓別的竊賊

這個新聞讓我想到之前有人帶著小姪子去夜市打彈珠之類的遊戲,也是被帶回警局涉嫌賭博,有些警察真的是小題大作

版上有些正義感過頭的大大,如果今天你開車在路邊紅線違規停一下人在車上,或許是打手機或許是找地址
這時如果有一個警察也不通知也不驅趕,直接給你開單說你紅線違規停車,那你會認為警察做的很對
心甘情願繳罰單嗎?
為什麼都沒有人質疑居然可以問八小時?

有時候新聞報導不能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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