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完結]你可以彈鋼琴我不可以聽音響

看看有沒有合法又可以一勞永逸的方法!
RROY wrote:
看看有沒有合法又可以...(恕刪)


每天都糾人來家裡烤肉,開轟趴
SlowR wrote:
如果對方態度好...並對自己產生的噪音感到抱歉.........(恕刪)



我朋友轉述 這對愛彈鋼琴的父母 , 不斷說 :
別人都說好聽 , 那個誰誰誰 , 都說不會吵 ~ 原來吵不吵 , 是你說不會吵就是不會吵?
鋼琴9級一定好聽 ?

我看過前面幾位大大解釋 "級數" 的意思 , 我真的覺得這對父母非常自私和自大 \


開會結果 , 我朋友 "必須" 接受他們彈鋼琴這件事 , 不管好不好聽 , 吵不吵
但是他們可以同意只在白天彈鋼琴 , 只要我朋友開出時間

( 這對父母一直咄咄逼人 , 逼我朋友 說出可以彈鋼琴的時間 , 態度非常囂張)
等他們開始彈的時候,

請你朋友放VITAS(不是VISTA喔)的歌,

等他們來吵的時候就說:"我想成為數一數二的男高音~"
先來個不負責任推薦
要放CD反制的話請搜尋"布蘭詩歌"(Carmina Burana)
作曲家是卡爾奧福,近代非常有名的作曲家兼音樂教育家
學音樂不能不知道這首曲子,所以放給他們聽是極具教育意義的
不過要先確定音響撐得住

鋼琴九級是啥?聽起來好厲害
我和另一半念到頂了都沒考過怎麼辦
如果他不知道鋼琴有靜音踏板請樓主建議他問老師,或者換老師

以下認真回覆
練琴一點都不好聽,練的人和聽的人都很辛苦
樓上提到反覆練習就是這樣
再好聽的音樂連續聽數十次只會麻木,何況大部分都不是完美的狀態
只送版大一句: 禮尚往來
他家有音樂傳來,你也把音樂傳去他家吧
如果他覺得你的音樂不好聽/很吵
那就是他欣賞的品味不夠開放,需要再教育~~~
直接貝多芬的9號交響曲放下去啊~

要是喇叭低音夠,就放一首Piazzolla的Liber Tango;

反正她嫌你朋友放的鋼琴演奏CD難聽,那這次換個大提琴如何?

低音超過癮。
聾子聽啞巴說瞎子看到鬼 XD
先請他改裝房間,加裝隔音設備

若不成,放國歌、國旗歌、我愛中華…等數十首愛國歌曲反制
開會結果 , 我朋友 "必須" 接受他們彈鋼琴這件事 , 不管好不好聽 , 吵不吵

=>那他們也"必須"接受你朋友聽音響的事如何? 完全是自私自利的人

但是他們可以同意只在白天彈鋼琴 , 只要我朋友開出時間

=>晚上是他自己同意不彈~所以早上8點~12點 下午12點~17點

不准彈

這對父母一直咄咄逼人 , 逼我朋友 說出可以彈鋼琴的時間 , 態度非常囂張

=>這種鳥人都是先聲奪人...根本不需要跟他正面交鋒...找社區沒用..都早
就先摸頭了~暫時讓他為所欲為 先不要反擊...然後錄音起來直接找警察機
關併環保稽查單位來處理~到可以開單程度的話..看他能吃的下幾張罰單~

要安靜過生活就不要怕撕破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民眾如果遇到鄰居半夜打麻將或者大聲喧嘩,進而影響生活安寧,台北市警察局建議可以根據居住環境的不同,分別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噪音管制法》處理。
如果居住在公寓大廈內,且已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成立管理委員會,並訂有規約,經主管機關核備在案者,當住戶違反該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住戶不得任意棄置垃圾、排放各種污染物、惡臭物質或發生喧囂、振動及其他與此相類之行為」規定時,就可請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出面制止或依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例如各縣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處理。


可罰鍰六千元
如果住家不屬於公寓大廈,當鄰居製造噪音且妨害住宅安寧時,可依《噪音管制法》規定處理,若其噪音屬於「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者,警察機關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以六千元以下罰鍰。
此外,民眾遇到上述情形,都可直接向轄區派出所、分局報案,或逕自以一一○電話報案。



住家環境噪音投訴管道
公寓大廈住戶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請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出面制止或依規約處理,必要時得報請主管機關處理(例如各縣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一般住戶
依《噪音管制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向轄區派出所、分局報案,或逕以110電話報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ryan4825 wrote:
開會結果 , 我朋友...根本不需要跟他正面交鋒...找社區沒用..都早就先摸頭了~(恕刪)


大大你真內行 , 我朋友說開會時 , 總幹事和這對父母 , 還有鄰居甲 , 都說大家都是鄰居 , 要包容 , 鋼琴很好聽 , 大家都說好聽 這種鳥話

對於晚上11,12點多 , 或是早上6點多的又跑又跳 , 一開始全部否認
後來 , 又說 , 只要住人都會吵 , 除非不是住人 ( 意思是說多吵都沒關係 ?? )

各位朋友 , 與會的人居然都贊成這對父母以上的發言 , 所以真的被摸頭了 ...
只會說我朋友 開音響 和 敲地板 是報復的行為 , 不理智

如果你忍耐一年以上的時間 , 不會抓狂嗎 ? 說了 , 也沒用 , 聯合幾個人 "積非成是"
俠客2006 wrote:
只會說我朋友 開音響 和 敲地板 是報復的行為 , 不理智...(恕刪)


這各有案例的..受鋼琴噪音騷擾..三更半夜敲地板報復被告判罰.....

所以還是建議走正規的路線~~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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